| 对象条件及选聘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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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9 22:32:56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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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联络员条件。常驻杭州市区且有信访事项的市民群众。以曾多次向各级各部门信访室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的市民群众为佳。 2、信访联络员选聘方式。市长和副市长各聘一名信访联络员,聘期两年,并通过以下程序来选聘。 (1)自愿报名。符合条件人员请自愿到所在区信访部门报名,或直接在市信访局网站上报名。 (2)初步筛选。各区信访部门和市信访局(办信处)根据报名情况,核查报名人员有关情况,进行初步筛选。各区信访部门对上门报名人员,分别初步推荐2-3名候选人员报市信访局(办信处)。市信访局(办信处)对网上报名人员,按每个区2-3名进行初步推荐。 (3)推荐初定。市信访局对经初步推荐的候选人员进行综合比较后,提出推荐初定名单,向市长和副市长各推荐1名初定名单和1名备选名单,并附送人员基本情况。 (4)领导审定。市长和副市长分别根据市信访局报送的初定和备选名单,最后审定正式人选。 (5)正式聘任。经市领导审定后,由市信访局向受聘人员正式发放聘书,并建立联系名册送达各位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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