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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市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健全,我市居民的保障意识进一步提高。据市城调队对市区住户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4年,市区居民人均缴纳社会保障费用1078元,同比增长13.1%,占家庭人均总收入的6.8%。
从高低收入户情况看,20%的最低收入户人均缴纳社会保障费用为723元,占家庭人均总收入的9.8%,其中,人均缴纳的养老保险基金为378.11元、失业保险基金为25.23元、医疗保险基金为97.9元和住房保险基金为221.25元。 20%的最高收入户家庭人均缴纳社会保障费用为1818元,占家庭人均总收入的5.9%,其中,人均缴纳的养老金为438.97元、失业保险金为39.47元、医疗保险金为181.36元和住房公积金为1158.31元。高收入家庭与低收入家庭社会保障费用的结构差异较大,低收入家庭的社会保障支出主要用于缴纳社会养老金,占社会保障支出的52.3%,而高收入户家庭的社会保障支出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占社会保障支出的63.7%。低收入家庭社会保障支出的负担,要明显高于高收入家庭和市区的平均水平。 (杭州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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