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明年将适当调控电煤价格 避免无序上涨[2004-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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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24 15: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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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国经济运行中煤、电、油、运矛盾突出,资源约束加剧,尤其是煤电价格纷争已经影响到国民经济的稳定运行。为保持国民经济的平稳和协调发展,避免电煤价格无序上涨,发改委决定2005年在全国范围内对电煤价格进行适当调控。 发改委将通过两方面的措施对电煤价格加以调控。首先是煤电双方已签订中长期合同的、并在合同中明确了电煤交易价格的,按照合同价执行,铁路、交通部门优先安排运力。 其次是对尚未签订中长期合同的电煤,2005年车板价以2004年9月底实际结算的车板价为基础,在8%的幅度范围内,由煤电双方协商确定。2004年煤价已经较高、涨幅较大的,按较低的幅度协商;煤价涨幅较小的,可按较高的幅度协商。 对于在价格问题上有可能产生的纷争,发改委要求煤电企业顾全大局,不得因为价格纠纷而停止供煤或停止发电。并指出,对破坏煤、电生产秩序、危害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企业,国家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在对明年的电煤价格继续加以调控以外,明年对电煤价格另一项关键工作就是加强对电煤价格的监督检查。尤其要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对小煤矿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最高限价、哄抬价格、价格垄断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依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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