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务部《条例》:万平方米商场要听证[2004-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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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12 10: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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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商务部主持制订的《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最快将于今年底前公布实施。在该《条例》最新拟定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要求“设立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商业网点,城市商务主管部门必须组织听证”。 “大型店铺对同一商圈内的中小商家具有相当强的杀伤力,同时其投资额大,建成后用途又不易调整,往往沉淀大量资金。更重要的是,大型店铺还有一定的城市公共产品的性质,比如说大幅占用城市土地、全面改变所在区域交通结构等等,如果设置不当,将造成重复建设、浪费资源、无序竞争等后果,对整个城市的负面影响非常大,现在确实到了应该合理规划及推行听证制度的时候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任兴洲说。 联盟秘书长王永平透露,该《条例》在对规模达1万平方米及以上商业网点的设立要求强制听证的同时,还规定参加听证者除网点设立申请人、消费者协会和相关行业协会代表外,应包括网点所在地居民及同业代表等利害关系人,如遇到三分之二参加听证者反对,主管部门应直接否决商业网点的设立申请。 听证制度是把双刃剑 西安是国内较早试行设立商业网点听证制度的城市。西安市商贸委人士在会上介绍说:“一年多来我们总共举行过12次听证会,所有14个商业项目全部顺利过关。虽然听证次数比较多了,但听证会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 而据参会的沃尔玛代表透露,去年他们在美国加州申请设立的5家门店全部未能通过听证。另有统计表明,家乐福总部所在的法国,近年来每年约有1/5的申请项目遭到否决。 由此可见,如何尽量避免国内将要出台的商业网点设立听证程序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流于形式,是新政策制定者的首要任务之一,听证制度可能是把双刃剑。 消息来源:中国经营报 2004.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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