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市农办
主要职责:

市委、市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承担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综合协调、调查研究、政策制订、农村改革指导等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新农村建设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提出处理农村社会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原则和措施;负责对农业和农村重要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

(二)负责拟订全市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工作委员会和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研究提出新农村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建议,协调实施都市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培育发展农村现代民宿、农家乐休闲、农村电子商务等农村新型业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

(四)研究提出帮扶开发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检查和监督有关帮扶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帮扶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研究制定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和农村经济区划;参与研究制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规划;指导、监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工作;组织实施村庄整治工作;参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农村能源的开发利用工作。

(六)指导深化农村改革和发展农村经济工作,研究提出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和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意见;指导、监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土地承包纠纷的仲裁工作;指导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和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参与指导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审计和村级财务公开工作;负责全市农村经济统计的相关工作和农村经营管理干部队伍的业务培训、考核管理工作;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做好相关农业农村行政执法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体制改革;负责制定农科教结合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牵头实施农民素质培训;参与农村基层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九)参与研究提出农村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意见;参与和指导农村民主法制、精神文明和基层经济组织建设工作;参与农民保障政策的制定。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地址: 中国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E座
邮政编码: 310016
公开(监督)电话: 85256915、85256918(咨询);85256991(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