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79/2024-006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3-12
发布单位: 市城乡建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节后复工安全检查暨防高坠、防物体打击和起重机械专项检查的通知
时间: 2024- 03- 12  16: 22       来源: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部署,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市建筑施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根据我委印发的《关于做好全市建筑工地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及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杭建工通知〔2024〕5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联合市应急局组织开展节后复工安全检查暨防高坠、防物体打击和起重机械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3月29日,按“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随机抽取部分项目开展专项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情况。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细则》《关于加强杭州市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分级分类监管的通知》等。

(二)落实防高处坠落安全措施。重点检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检查高处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作业人员遵守劳动纪律、施工现场安全作业指挥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质量和使用情况;临边、洞口、通道口防护情况,攀登与悬空作业、交叉作业防护情况;移动式、落地式、悬挑式操作平台安全防护情况等。

(三)落实防物体打击安全措施。重点检查预防物体打击事故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检查高处作业和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情况;检查高处物料堆放情况,拆卸下的物料及余料和废料清理情况;交叉作业主要检查坠落半径内安全防护棚或安全防护网等安全隔离措施设置情况;施工现场人员进出通道口和处于起重机臂架回转范围内通道的安全防护棚设置情况等。

(四)起重机械设备管控情况。重点检查起重机械定期检测和日常维保情况;起重机械各种安全装置及限位装置齐全有效情况;起重机械作业环境安全状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桩机、移动式起重机械、混凝土泵车等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机具的进场报验和使用前完全检查情况等内容。

(五)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制订、审批、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工程项目综合风险评估、带班检查、监理报告机制的落实等情况;平安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六)文明施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在建工程施工扬尘治理和工地环境整治落实情况,包括大门围挡、外架密目网、场地硬化、车辆冲洗设施、裸土覆盖、排水管理、物联网监控运用、生活区环境卫生等内容。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3月1日起至3月10日)。各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现场各参建单位对照检查重点开展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施工总承包企业层面同步开展企业主要和分管领导带班对所属工地开展全覆盖检查。各工程项目部将项目自查表(附件1)于3月10日前报送至各工程受监监督机构并留存现场备查。

(二)监督检查(3月11日-3月17日)。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复工安全检查对所属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市级督查(3月18日-3月29日)。市建委抽调全市监督人员对全市建筑工地进行交叉检查,由市建委、市应急局和市总站领导带队,各监督站监督人员担任检查组成员,各检查组包干检查2-3个区,每个区随机抽查不少于4个项目。同时,成立由委领导带队的抽查组,对全市建筑工地进行随机抽查。交叉检查方案详见附件2。

(四)起重机械检查(3月1日起至3月29日)。充分发挥安责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由杭州市数智安责险服务保障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建筑起重机械开展随机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排查重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要求在建项目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特别是要突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和建筑起重机械的风险隐患排查。

(二)强化整改销号。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同时企业要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标本兼治,做到从源头上堵塞管理存在的漏洞。

(三)严格监督执法。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监督机构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四不两直”要求,坚决打击违规施工作业,对于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严格执法,依法依规处理,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俞辉,联系电话:85254185)

附件:1.专项检查用表.doc

2.交叉检查方案.doc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