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名称 | 法定依据 | 服务对象 | 办理条件 | 办理程序 | 所需资料 | 执法权限 |
1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的单位 | 杭州市区范围内,确因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的情况 | 1.相关单位申报 2.现场探勘 3.资料审查 4.事项办结 5.批后监管 | 1.现状地形图或经有关部门批复同意的总平面图(应标明涉绿审批的位置、状况); 2.建设项目立项文件(包括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等文件); 3.拟占用绿地的产权单位意见; 4.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方案(含占用期满绿化恢复); 5.工程建设初步设计批复(方案设计批复)、批复(重大工程),红线图; 6.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及附图或有关部门就该建设项目的征求意见书; 7.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申请表; 8.现状地形图或经批复同意的总平面图; 9.经绿化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初审意见书(含清单); 10.经办人身份证; 11.公示内容及结果; 12.公示照片; 13.古树名木迁移组织方案含后期养护措施(迁移古树名木应提供); 14.证明树木产权或管理权材料; 15.证明树木确实影响公共安全(或影响居民生活、影响其他树木生长、确实发生检疫性病虫害或确已死亡)的照片; 16.总平面图或现状地形图; 17.影响公共安全砍伐城市树木申请表; 18.告知承诺书; 19.授权委托书 | 1.涉及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执法权限为:杭州市园林文物局负责市级河道滨水绿地的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各区负责属地范围内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2.涉及占用城市绿地的,执法权限为:杭州市园林文物局负责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占用城市绿地审批,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负责属地范围内的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3.涉及砍伐城市树木的,执法权限为: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范围内绿地(生产绿地除外)的树木砍伐做出决定。砍伐胸径20厘米以上的树木,一次砍伐树木50株以上,还需经市、区两级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对现场进行确认。 4.涉及迁移树木(非古树名木)的,执法权限为: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范围内绿地(生产绿地除外)的树木迁移做出决定。迁移胸径20厘米以上的树木,一次迁移树木100株以上,还需经市、区两级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对现场进行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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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 《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单位 | 杭州市区范围内,确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情况 | 1.相关单位申报 2.现场探勘 3.资料审查 4.按照杭州市区城市绿化补偿费征收标准,缴纳费用 5.事项办结 6.批后监管 | 1.现状地形图或经有关部门批复同意的总平面图(应标明涉绿审批的位置、状况); 2.建设项目立项文件(包括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等文件); 3.拟占用绿地的产权单位意见; 4.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方案(含占用期满绿化恢复); 5.工程建设初步设计批复(方案设计批复)、立项批复(重大工程),红线图; 6.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及附图或有关部门就该建设项目的征求意见书(抢修占用、小面积(一平方米以下)占用等不需要提供) |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负责市级河道滨水绿地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各区负责属地范围内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
3 | 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 《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 占用城市绿地的单位 | 杭州市区范围内,确因建设需要永久占用城市绿地的情况 | 1.相关单位申报 2.现场探勘 3.资料审查 4.绿地占补平衡(方案) 5.事项办结 6.批后监管 | 1.占用城市绿地申请表; 2.发改部门或主管部门的立项批准文件; 3.规划部门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及附图或规划部门就该建设项目的征求意见书; 4.现状地形图或经批复同意的总平面图; 5.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或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的方案设计)批复或会议纪要 |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负责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占用城市绿地审批,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负责属地范围内的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
4 |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 《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 砍伐城市树木的单位 | 原则上不允许砍伐树木。确因安全、严重病虫害、死亡,不具备迁移、施工条件,或其它特殊情形的,申请单位应组织专家论证、征求公众意见,并审批同意方可砍伐。 每砍伐一株树木应当补植树木。 | 1.相关单位申报 2.现场探勘 3.资料审查 4.事项办结 5.批后监管 | 按类型选择相应提交的材料: (一)影响公共安全砍伐城市树木 1.经办人身份证; 2.树木产权或管理权材料; 3.树木确实影响公共安全的照片; 4.总平面图或现状地形图; 5.影响公共安全砍伐城市树木申请表; 6.告知承诺书; 7.授权委托书 (二)影响其他树木生长砍伐城市树木 1.经绿化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初审意见书(含清单); 2.树木确实影响其他树木生长的照片; 3.树木产权或管理权材料; 4.总平面图或现状地形图; 5.告知承诺书 (三)发生检疫性病虫害砍伐城市树木 1.发生检疫性病虫害砍伐城市树木申请表; 2.树木确实发生检疫性病虫害或确已死亡的照片; 3.树木产权或管理权材料; 4.总平面图或现状地形图; 5.告知承诺书 (四)影响居民生活砍伐城市树木 1.影响居民生活砍伐城市树木申请表; 2.公示内容; 3.公示照片; 4.总平面图或现状地形图; 5.公示结果(可附居民签名表); 6.告知承诺书 (五)城市建设砍伐城市树木 1.授权委托书; 2.经办人身份证; 3.城市建设砍伐城市树木申请表; 4.发改部门或主管部门的立项批准文件; 5.规划部门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及附图或规划部门就该建设项目的征求意见书; 6.现状地形图或经部门批复同意的总平面图; 7.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或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的方案设计)批复或会议纪要; 8.告知承诺书 (六)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1.工程建设初步设计批复(方案设计批复)、立项批复(重大工程),红线图; 2.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及附图或有关部门就该建设项目的征求意见书(抢修占用、小面积占用等不需要提供); 3.建设项目立项文件(包括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等文件)(因城市建设需要砍伐城市树木应提供); 4.现状地形图或经部门批复同意的总平面图(应标示出砍伐树木的位置)(因城市建设需要砍伐城市树木应提供); 5.项目立项文件、规划红线图(迁移古树名木应提供); 6.古树名木迁移组织方案含后期养护措施(迁移古树名木应提供) | 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范围内绿地(生产绿地除外)的树木砍伐做出决定。砍伐胸径20厘米以上的树木,一次砍伐树木50株以上,还需经市、区两级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对现场进行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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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迁移树木(非古树名木)审批 | 《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 迁移树木(非古树名木)的单位 | 杭州市区范围内,确需迁移树木(非古树名木)的情况 | 1.相关单位申报 2.现场探勘 3.资料审查 4.事项办结 5.批后监管 | 1.发改部门或主管部门的立项批准文件; 2.规划部门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及附图或规划部门就该建设项目的征求意见书; 3.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或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的方案设计)批复或会议纪要; 4.证明树木产权或管理权材料; 5.证明树木确实影响居民生活的照片; 6.公示内容; 7.公示照片; 8.公示结果; 9.证明树木确实影响公共安全的照片; 10.经批复同意的总平面图或现状地形图(因城市建设需要迁移树木); 11.总平面图或现状地形图(因影响居民生活需要迁移树木); 12.总平面图或现状地形图(因影响公共安全需要迁移树木); 13.承诺书; 14.申请报告 | 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范围内绿地(生产绿地除外)的树木迁移做出决定。迁移胸径20厘米以上的树木,一次迁移树木100株以上,还需经市、区两级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对现场进行确认。 |
6 | 文物修缮许可(含设计方案重要内容变更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使用人、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所有人 | 杭州市区范围内的不可移动文物,需要进行修缮的情况 | 1.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进行申报 2.现场踏勘 3.方案审查 4.事项办结 5.批后监管 | 1.申请表; 2.现状勘察报告。须包括文物历史沿革、历次维修情况、价值评估、现状描述、损伤和病害的成因分析和安全评估结论; 3.现状实测图纸。须包括区位图、保护区划图、现状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结构平面图、详图等; 4.现状照片。须重点反映工程对象的整体风貌、时代特征、病害、损伤现象及程度等内容; 5.设计方案。须包括设计说明、设计图纸(与现状实测图纸一一对应); 6.工程概算; 7.其他相关材料 注:以上材料须由编制单位相关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出图章。 | 1.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未经国家文物局立项的项目,由国家文物局负责审批;经国家文物局立项通过的项目,由国家文物局委托浙江省文物局进行审批。 2.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经浙江省文物局立项通过后,由浙江省文物局委托杭州市园林文物局进行审批。 3.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由杭州市园林文物局负责审批。 4.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市、区)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审批。 |
设计方案重要内容变更审批: 1.申请表; 2.由原勘察设计单位编制的调整方案。须包含调整情况的文字说明、照片及图纸,并由编制单位相关责任人签字、加盖出图章 | 由原方案审批机关负责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