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100MB19370226/2024-2762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医保〔2024〕39号 | 成文日期: | 2024-12-17 |
发布单位: |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医保 |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三批)的通知
时间:2024-12-20 17:14 来源: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医疗保障(分)局,局属各单位,各相关公立医疗机构:
为规范中心静脉给药相关医疗服务价格,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三批)的通知》和《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三批)的通知》部署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起,调整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植入式给药装置置入术等 2 项医疗服务价格(见附件)。其中,现行价格水平低于附件价格的,暂不调整价格。附件项目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请各级医保部门及时做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相关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密切关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情况,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同时,要密切关注治理后项目服务量和总费用的变化情况,防范同类可替代项目服务量激增。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