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资本“减资”操作指南来喽~
时间:2024-01-29 11:09 来源: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2023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修订通过,新公司法的修订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责任进行了调整。很多企业来电咨询出资问题,别急,蓝卫士整理了几个各位老板关心的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问:新《公司法》什么时候实施?

答: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问:对股东认缴出资时间有什么新规定?

答:第四十七条 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问:2024年7月1日之前已经成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五年的是不是必须调整?怎么调整?

答:第二百六十六条 本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的期限的,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的期限以内。

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目前需要等具体的实施办法出台。

问:已经成立的公司,是否必须减少注册资本?

答:不一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股东认缴能力,减资并不是唯一选择。

问:已经成立的公司,现在想要减资登记是否可以?怎么操作?

答:可以申请减资登记,减资登记具体见下面操作指南。


公司减资登记申报操作指南

第一步:公告

  公告方式有两种,选择一种方式即可:

一是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登报公告。

二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下面来看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zj.gsxt.gov.cn/index.html)公告操作方式。

注:公告期为45日,减资期间不做其他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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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申报减资登记

公告期满45日后,打开浙江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http://gswsdj.zjzwfw.gov.cn)(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选择 “个人用户登录”或“法人用户登录”,登录后点击“我要变更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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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企业变更登记申请”,点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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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营业执照信息登录,选择“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或“企业授权信息登录”后,点击“全程电子化(无纸全程电子化)”。(注意:选择企业授权信息登录时,短信验证码由法定代表人的手机号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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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资料填报环节后,选择“注册资本(金)变更”和“投资人(股权)变更/备案”,选择完毕后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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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选“我要办理股东名称/姓名变更”和“我要办理减资”后,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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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提示信息完成后续的资料填报后,并完善提交材料信息,例如上传营业执照正副本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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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确认后,点击“提交”,完成网上变更登记的提交工作。预核通过后将收到短信需进行电子签章。申报人员可在浙江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http://gswsdj.zjzwfw.gov.cn),查看“电子签名情况”。预核不通过的,将会收到驳回短信,同样可登录浙江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点击“查看审批意见”即可查看备注的修改意见,根据意见修改后再次提交待预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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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员完成电子签章后,携带或邮寄营业执照正副本至杭州市临安区行政服务中心(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4398号1号楼)三楼市场监管窗口,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解读人:临安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科 徐璐 

  联系电话:0571-23616069

  政策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