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0MB19370226/2024-001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1-19
发布单位: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医保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9 10:46      来源: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内容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市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参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杭州市政务公开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领域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医保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在“杭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85条;在“杭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微信推文465条,总阅读量达375.4万次,平均阅读量8072.8次。围绕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西湖益联保”“互联网+医保”“困难家庭医疗费用封顶制”等相关主题先后组织召开政策吹风会3场。在文字和图片解读基础上,以线上直播、视频讲解等形式,有针对性开展政策解答,在浙江日报、浙江电视台、潮新闻等省级媒体平台共发布医保相关信息71次。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畅通受理渠道,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通过网络申请,均已完成办理。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间要求等,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制定并落实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报送初审、公开预审、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安全完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不断完善“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杭州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平台建设,按要求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定期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及时公开医保领域相关重点信息。加强“杭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建设,设计更新版面套系、科学设置功能菜单,提供机构查询、办事指南、投诉举报、医保小智等在线服务。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通过报纸、电视台、新媒体等各类信息载体,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医保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每月做好公开情况自查自检的同时,主动接受市政府和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落实整改。及时公示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信息,主动听取收集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2023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到位导致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5

2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市医疗保障局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定,平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多样性、可及性、便民性等方面尚有待于进一步提升。2024年,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一)创新形式内容,提升信息可读性。强化医保政策解读,在传统文字解读的基础上,灵活运用传统媒体平台与政务新媒体平台,采用视频、动漫等更通俗易懂、活泼生动的发布形式开展多元化、多渠道宣传解读,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可读性、可懂性和实用性,更好地满足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多样化需求。

(二)规范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整体性。在市府办统一部署和政务公开处指导帮带下,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分类公开工作,对各类信息做到精准分类、及时公开,重点抓好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公开整体质量

(三)聚焦功能创新,提升公开可及性。在微信公众号平台开发在线实时业务信息查询模块,让办事群众随时可以查询了解到医保相关政策解读、业务办理流程、网办掌办指南等信息,帮助群众更加及时、便捷获取信息、解疑答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无。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3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