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807/2023-2729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9-14
发布单位: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关于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十六)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时间: 2023- 09- 14  10: 08       来源: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根据《杭州市贯彻落实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央和省有关督察整改销号规定,现将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十六)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杭州市对一般工业固废管理还不够规范,利用处置能力存在短板。杭州市已建成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利用设施13座,处理能力366万吨/年,2020年杭州市实际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约540万吨,超现有设施的处理能力,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尾矿渣、粮食食品及加工废物、黑色金属废物等一般工业固废有部分尚需转移市域外利用处置,部分种类固废的利用处置渠道不够稳定,需进一步优化。

二、整改目标

进一步加强一般工业固废规范化管理,整合提升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能力,强化区域合作,稳定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渠道。

三、整改措施

(一)强化源头减量

以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在厂区内开展综合利用处置, 加强企业源头减量。

(二)强化规范管理

推动一般工业固废二次分拣中心建设,健全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运体系,进一步加强一般工业固废规范化管理。

(三)强化项目建设

推进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炉渣资源化项目、杭州富阳金页建材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挖掘市域内现有的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潜能,进一步整合提升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能力。

(四)强化区域合作

深化“杭湖嘉绍”都市圈、杭甬“双城记”、杭衢“山海协作”等机制体制,加强区域合作,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固废设施共享,稳定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渠道。

四、整改落实情况

(一)强化源头减量

印发《杭州市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杭州市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加快推进一般工业固废源头减量。截至2023年7月底,完成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11个,建成市级以上“无废工厂”168家,近三年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强度下降12.20%,工业危废产生强度下降15.69%。

(二)强化规范管理

围绕“聚焦绿色生产,强化工业固废监管”目标,依托浙江省固体废物信息系统和“杭州·生态智卫”大场景,建成“无废”应用场景,探索构建底数清晰、过程可溯、监管到位的数字化监管模式,实现“治废”数字化。坚持“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集中化统一处置”的思路,加快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建成一般工业固废二次分拣中心25个、危废小微收运单位11家,基本实现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体系全覆盖。

(三)强化项目建设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炉渣资源化项目于2021年8月开工建设、2022年11月建成验收,处理生活垃圾焚烧炉渣1600吨/日。杭州富阳金页建材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于2021年1月立项,目前已进入调试生产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阶段,建成后每年可处置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10万吨。目前,全市工业固废处置能力达570万吨/年,2022年度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约560万吨,利用处置能力能满足需求。

(四)强化区域合作

2021年6月,杭州市发布《杭州都市圈生态环境共保规划》,范围包括浙江省杭州市、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衢州市和安徽省黄山市6个城市,分析研判杭州都市圈固废信息,全面掌握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等情况,探索制定行业整治、项目准入、源头减量等相关政策措施。2020年6月、2022年1月,杭甬“双城记”和杭衢“山海协作”两项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合作框架协议达成,推动固废利用处置设施实施统筹规划、一体建设,深化固废危废协同管理,强化跨界转移监管。

五、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源头减量

以“三线一单”为抓手,从严控制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处置出路难的项目,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进一步推进一般工业固废源头减量。

(二)强化规范管理

整合提升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水平,健全完善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建筑垃圾等固废监管“一张网”,真正实现全过程智慧化监管。

(三)强化项目建设

立足现有一般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稳定运行,结合当前全市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及源头减量情况,合理布局一般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

(四)强化区域合作

全面落实《杭州都市圈生态环境共保规划》,积极推进杭衢“山海协作”、杭甬“双城记”合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合作交流机制,促进一般工业固废区域协同治理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

公示期限:2023年9月14日-2023年9月20日。如有异议,请与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联系。联系电话:89581993。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