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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杭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试行)》续期的通知 | ||||||||||||||||
时间:2023-09-12 09:48 来源: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浏览次数: | ||||||||||||||||
各区、县(市)住建局、人民银行,西湖风景名胜区园林局,在杭各住房租赁企业、银行机构: 为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规范住房租赁企业行为,防范住房租赁企业经营风险,保障房屋委托出租人、承租人合法权益,2019年,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杭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联合印发了《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试行)》,有效期3年。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建房规〔2021〕2 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杭政办函〔2019〕101 号),现决定对《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试行)》进行续期3年,有效期延续至2025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杭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管理部 2023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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