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8日至5月28日,在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网址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4438.html)意见。共收到3条意见,采纳1条,部分采纳1条,未采纳1条。 序号 | 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采纳情况 | 未采纳理由 | 1 | 物业承接查验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也是基层治理的一个方面,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可能不具有相关的知识。建议能否成立相关的技术委员会,随机参与物业承接查验工作,房产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驻社区居民委员的公派律师也要参与物业承接查验的整个过程。 | 部分采纳。《实施办法》明确新建物业承接查验时,物业服务人与建设单位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监督下,依据物业承接查验方案,现场查验物业共有部分,形成物业承接查验记录,并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鼓励业主代表参与现场查验活动。原有物业承接查验时,新物业服务人与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监督下,依据物业承接查验方案现场查验物业共有部分,形成物业承接查验记录,并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此外,《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已明确各单位职责,有效指导、监督和管理物业承接查验活动。 |
| 2 | 还有前期开发商和物业是一家的,很多质量问题没有解决,一直拖拉导致超过保修期。这种在承接时能否要求修复。 | 采纳。 |
| 3 | 对于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资料保管不善而造成遗失、伪造资料或不提供资料等情形的责任追究和处罚,在实施办法中未提及,这将影响该办法的有效实施。 |
| 未采纳。理由:一是规范性文件无权设定新的行政处罚,二是《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七条等对此有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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