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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时禁止“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在相关区域飞行的通告》政策解读 | ||||||||||||||||
时间:2023-06-09 19:50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 ||||||||||||||||
一、起草背景 重要仪式期间研究制定禁飞通告,既是国际惯例、也是安保需要。第19届亚运会重要活动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焦点。良渚古城遗址公园区域开阔,低空飞行条件好,如不提前设定禁飞区域,各类“低慢小”目标可无阻碍直接飞临仪式核心区域上空,来自空中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今年元宵节烟花灯光秀中,就有多架无人机“黑飞”,个别无人机还出现“失控”跌落情况。 二、制定依据。总体以《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安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遵循。 三、主要内容。 (一)关于对象设定。“低慢小”航空器依据《规定》第三条、第十九条确定范围,包括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并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无人机、飞艇、航空模型等无人驾驶航空器和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没有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航空模型等;空飘物参考常规安保活动惯例以及省里有关规定,主要包括气球、风筝、孔明灯等。 (二)关于发布主体。《规定》明确了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有权限在重大活动筹备、举行期间以及延后期限内,通过事先向社会公告的方式,设定禁飞时间和禁飞区域。 (三)关于区域、时间设定。考虑到无人机飞行的速度、高度及覆盖面,禁飞区域设定在余杭区北至东苕溪,南至前程路-广场路-观山路,西至东苕溪,东至安溪路-富豪路围合区域内,较良渚古城遗址公园区域略大(外延约1公里)。考虑到筹备期活动现场的保密性,将禁飞时间设定为6月13日开始,同时便于广泛宣传无人机临时管理措施,营造浓厚氛围。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杭州市公安局 解读人:丁辉 政策咨询电话:0571-895913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