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23-27215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办函〔2023〕48号 成文日期: 2023-06-21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01-2023-0022
关于《打造“3+N”杭州产业基金集群聚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3-06-28 17:51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发挥产业基金引领撬动作用,更好服务我市以五大产业生态圈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市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优化布局决策部署,制定了《关于打造“3+N”杭州产业基金集群 聚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起草依据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市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优化布局决策部署和刘捷书记、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2022年9月,市国资委牵头成立产业基金工作专班,在深入调查研究、学习借鉴基础上,认真研究聚力产业基金打造杭州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机制,起草了《聚力产业基金打造杭州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议方案》,征求专班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后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并纳入新一轮市属国有企业优化布局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中。

2022年11月,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方案,明确:“3+N”杭州基金集群由市国资委牵头、相关市属国有企业作为责任主体,进行组建、运营和管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所属国有企业及管理的产业基金,按照集中统一监管要求,划转市国资委监管,整合纳入“3+N”杭州基金集群体系中。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聚焦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与需求,从八个方面打造“3+N”杭州产业基金集群,注重杭州实际、杭州特色,突出实操性、实效性。共分为3个部分、10个方面内容。

(一)总体要求。提出“建立全生命周期产业基金体系、加强基金投资协同和打造组建规模超3000亿元“3+N”杭州产业基金集群”的主要目标,确定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与区县(市)捆绑、与头部机构合作、与产业方向结合,招引高精尖创业团队、优质产业项目来杭发展三条基本原则。

(二)核心内容。包括八个方面的工作举措:一是基金架构,提出“3+N”杭州产业基金集群架构,明确三大母基金规模、管理主体、具体执行主体、功能定位、投资方向和投资阶段。其中,杭州科创基金以初创期的科创投资为主,重点为全市人才创业、中小企业创新、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政策性投融资服务;杭州创新基金以成长期私募股权投资为主,重点支持我市五大产业生态圈规模化发展;杭州并购基金以成熟期的产业并购为主,重点支持我市五大产业生态圈开展以补链、强链、拓链为目标的产业并购与协同投资。二是管理架构,明确“3+N”杭州产业基金集群基本运作管理架构,以及市政府、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基金管理主体等的职责分工。三是资金来源,明确三大母基金资金来源包括市属国有企业自有资金和其它盘活的存量资金等,财政资金预算安排和竞争性分配。四是投资模式,明确三大母基金采取差异化的投资模式和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实施科学的收益分配和投资让利机制。其中杭州科创基金采用子基金、专项子基金、直接投资等相结合的投资模式,侧重“创业引导”;杭州创新基金和杭州并购基金采用行业母基金、子基金、专项子基金和直接投资等相结合的投资模式,分别侧重“产业培育”和“产业并购”。五是投资要求,明确三大母基金在出资比例、注册地及返投要求、费用和收益管理等方面的投资要求,规定行业母基金、子基金和专项子基金的注册地应在杭州市域范围内。六是投资决策程序,明确行业母基金、子基金、专项子基金投资、直接投资和重大产业项目投资的决策程序。决策过程中应组织外部无利益关联的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重大产业项目在履行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后,由市国资委提交市政府决策。七是存续管理及退出,明确基金托管和备案、投资期限及退出和投后管理等存续管理及退出要求,提出原则上行业母基金的投资期限最长10年,子基金最长8年。八是风险防控和绩效管理,提出三大母基金风险防控、绩效管理、激励约束、容错纠错等方面的举措。

(三)保障措施。包括四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统筹协同,完善配套政策;二是强化投资联动,形成投资合力;三是打造专业团队,提升投资能力;四是整合存量基金,强化主体责任。

四、执行时间

本意见自2023年7月25日起施行,由市国资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五、解读机关

本意见解读机关:杭州市国资委。

解读人:杭州市国资委 李雪丰 0571-85255872 

政策咨询电话: 0571-85255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