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23-27126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办函〔2023〕33号 成文日期: 2023-04-07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01-2023-0015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采集采纳情况
时间:2023-04-13 16:44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本文件于2023年3月13日至3月22日,在“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网上听证”栏目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网址: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6248.html)。收到的意见建议经分类梳理,采纳情况如下: 1. 关于技能类人才落户政策的意见;采纳了要求放开技能证书颁发地限制的建议,后续将在相关操作细则中予以明确。 2. 关于老年投靠落户政策的意见:采纳了要求放开老年投靠落户政策中子女条件的要求,对“身边无子女”这一条件予以取消。 3. 关于积分落户政策的意见:采纳了要求降低落户分数线的建议,新政原则上积分达到100分的均可落户。 4. 关于积分年龄指标的意见:采纳了对积分年龄指标赋分的建议,由“超过40周岁,每增加1岁减3分”调整为“超过40周岁,每增加1岁减2分”。 5.关于要求放宽非全日制学历落户的建议。采纳情况:未采纳。回应如下:此次政策调整为恢复和完善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原政策未涉及非全日制。对比深圳、广州、成都等其他同类兄弟城市,相关政策要求均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非全日制学历人才可凭学历赋分申请积分落户。 6. 关于放宽大专学历落户年龄的意见。采纳情况:未采纳。回应如下:本次政策调整是对原有政策的恢复,按学历层次设置年龄档次与同类城市人才引进条件相同,超龄大专学历可凭学历赋分申请积分落户。 7. 关于放宽技能落户年龄的意见。采纳情况:未采纳。回应如下:技能型人才年龄结构年轻化及结合现行社保政策需要,暂不作年龄调整,超龄的技能人才凭技能等级证书赋分参加积分落户。 8. 关于放宽老年投靠落户年龄的意见。采纳情况:未采纳。回应如下:老年投靠年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要求设定。 9.关于要求实施按社保、居住年限落户政策建议。采纳情况:未采纳。回应如下:我市于2018年开始实施积分落户制度,主要以实际居住年限和社保缴纳年限作为主要指标体系,为长期在杭州稳定就业居住的人群提供落户途径,就是按社保、居住年限落户的一种政策体现。 10. 关于要求提高落户门槛类的建议。采纳情况:未采纳。回应如下:优化完善户口迁移政策,放宽落户条件是户籍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