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23-4594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函〔2023〕13号 成文日期: 2023-02-01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00-2023-0002
《关于促进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时间:2023-02-08 14:17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开发区(园区)是实体经济的主要载体,为推进我市开发区(园区)建设再上新台阶,成为全市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现就促进我市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制定背景

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推动产业园区专业化特色化发展。2022年3月中旬,市委主要领导在专题会上指出,“开发区(园区)是产业发展的主阵地、主平台,是政府经济工作的主战场。要开展“一园一主业”调研,谋划推动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其后,市领导先后赴临空经济示范区、余杭经开区、钱江经开区等产业平台进行调研,并专门召开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提出要重整行装再出发,推动开发区(园区)跨越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围绕我市打造“产业兴盛新天堂”总目标,通过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开放创新引领发展、要素资源统筹发展、产城融合绿色发展和体制机制优化发展,全面提升开发区(园区)的产业竞争力、自主创新力、引领辐射力和国际影响力,到2025年,基本建成主导产业明晰、空间布局合理、创新活力迸发、资源高效利用、产城深度融合的全市开发区(园区)发展体系。全市开发区(园区)主导产业占比提高到60%以上,平均税收达到40万元/亩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形成3个千亿级、2个万亿级产业集群。

三、主要内容

(一)五项工作任务

一是关于产业集群。加快构建全产业链生态,深入推进“一园一主业”发展,加强项目招引和产业布局全市统筹,构建由开发区(园区)、高能级战略平台、特色小镇等组成的分级分类产业平台体系。二是关于创新引领。加快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力争到2025年,实现省级以上科创平台在全市开发区(园区)全覆盖,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建设。三是关于要素保障。持续开展“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每年新增标准厂房400万平方米以上,整治低效工业用地1万亩以上。结合绩效评价和开发区(园区)对市级新增贡献情况,配置开发区(园区)奖补资金。深化区县(市)授权认定工作。四是关于产城融合。强化开发区(园区)职住平衡,支持在园区内统一规划、集中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开发区(园区)创建未来社区,打造15分钟生活圈,推进园区数字化建设。五是关于体制机制。推进开发区(园区)国有开发运营主体的市场化改革,加强开发区(园区)干部培养,将区、县(市)管开发区(园区)主要负责人岗位纳入组织部门备案管理的关键岗位,推广开发区(园区)全员聘用。

(二)三条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以党建统领开发区(园区)工作全局,促进规范运行和科学决策。对开发区(园区)实施分级分类监督。二是健全推进机制。市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定期协调研究开发区(园区)发展问题,推动各项任务和责任落实。制定出台全市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市领导联系重点产业平台等机制活动的载体作用,解决难题、助推发展。三是完善统计评价。制定全市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体系和综合评价体系。开展季度赛马晾晒活动,运用雷达图进行分析研判,构建部门数据打通、上下联动的开发区(园区)信息系统平台。


四、解读单位及联系部门

解读单位: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

联系部门:产业与城镇发展处

政策咨询电话:0571-8525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