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807/2023-27353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11-23
发布单位: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关于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问题编号十三)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时间: 2023- 11- 23  16: 17       来源: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中央、省有关督察整改销号规定和《杭州市贯彻落实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现将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问题编号十三)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2022年前三季度,杭州市优良天数比率79.5%,同比下降5.8个百分点,超标天数达56天,已无法完成省下达的优良天数比率全年目标(87.1%,即允许超标天数47天);PM2.5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全省设区市中排名倒数第一;臭氧最大8小时浓度90百分位值为180微克/立方米,全年已无法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临平区优良天数比率72.2%,在杭州所辖县(市、区)排名倒数第一,全省排名倒数第二,同比下降6.5个百分点;臭氧最大8小时浓度的90百分位值为189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倒数第二,全年已无法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钱塘区优良天数比率72.3%,全省排名倒数第三,同比下降10.8个百分点;臭氧最大8小时浓度的90百分位值为192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倒数第一,全年已无法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上城区优良天数比率72.3%,全省排名倒数第四,同比下降10.3个百分点;臭氧最大8小时浓度的90百分位值为192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倒数第三,全年已无法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滨江区优良天数比率74.3%,全省排名靠后且不到80%,同比下降10.9个百分点;臭氧最大8小时浓度的90百分位值为181微克/立方米,全年已无法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萧山区优良天数比率76.7%,全省排名靠后且不到80%,同比下降8.4个百分点。臭氧最大8小时浓度的90百分位值为173微克/立方米,全年已无法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拱墅区优良天数比率76.9%,全省排名靠后且不到80%,同比下降4.4个百分点;臭氧最大8小时浓度的90百分位值为179微克/立方米,全年已无法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富阳区优良天数比率79.4%,全省排名靠后且不到80%,同比下降6.6个百分点;臭氧最大8小时浓度的90百分位值为169微克/立方米,全年已无法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临安区优良天数比率79.9%,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下降幅度全省排名第四;臭氧最大8小时浓度的90百分位值为171微克/立方米,全年已无法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二、整改目标

完成省、市下达的空气质量考核目标任务,推进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持续改善。

三、整改措施

1.全面围绕亚运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开展亚运环境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进一步细化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和抓手举措,4月底前,出台《杭州市国四柴油汽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试行)》及《杭州市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淘汰更新补助实施细则(试行)》,印发《杭州市亚运环境空气质量提升攻坚工作方案》,持续强化统筹协调和执法监管,全力推动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持续改善。

2.依托“空气卫士”场景,常态化开展乡镇空气监测站、道路和工地扬尘等各类超标预警问题发现、交办、处置、反馈、审核的闭环管理。

3.结合空气质量和年度治气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地区开展专项检查和帮扶指导。

4.落实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全市季度治气工作例会,推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5.聚焦重点区域,细化管控方案,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和整改闭环、污染天气应对双“20条措施”,坚持“每小时必争、每微克必争”,强化市、区、镇、村四级纵向联动和同级部门横向协同,持续深化污染天气预警和应对。

四、整改完成情况

着眼亚运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的最高标准,组织19个市级部门以“组合拳”形式统筹推进全市治气工作,全市空气质量同比得以明显提升,圆满完成亚运环境质量保障目标任务。2023年1月-10月,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GDP前十名城市中排名第6、进位2位,省会城市排名第12、进位5位,省内11地市中排名第9、进位2位;综合指数改善率在省会城市和GDP前十名城市中均排名第4,在省内11地市中排名第1。全市域空气优良率89.1%,PM2.5浓度26.9微克/立方米,臭氧浓度157微克/立方米。上城、拱墅、滨江、临平、钱塘、萧山、富阳、临安等区的空气优良率同比均有明显改善,在全省排名稳步提升。

(一)统筹推动集中攻坚。为实现市委市政府以最佳空气质量迎接亚运会召开的目标任务,抽调市级部门精干力量,组建以分管副市长为指挥长的环境空气质量提升攻坚专班,研究制定“治气攻坚20条”,倒排工作计划,统筹开展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例会制度,分管副市长先后8次组织召开全市治气攻坚工作例会,总结阶段性工作,梳理存在问题,推动全市各项治气攻坚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先后5次赴萧山、临平、桐庐等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区县开展专项检查和帮扶指导,指导区县制定并印发实施空气质量提质进位三年行动方案。

(二)扎实推进治理减排。在国内率先并同时出台国四柴油汽车和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两项淘汰补助政策,首次实施淘汰补助全程线上办理。试点施行西湖景区“绿色物流区”政策,主城区内实施新能源货车优先的差异化路权措施。截至11月3日,累计淘汰国四及以下柴油汽车36020辆、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4885台。完成VOCs治理源头替代128个、低效设施升级改造333家、深度治理14个,超额完成省定任务。推动企业集中更换活性炭2166家,建德废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绿岛”项目全面稳定投产运行,建设完成10个汽修钣喷中心,按时序推进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

(三)助企服务推进协商减排。深入开展入企帮扶指导,解决问题1280余个。始终坚持“以最小经济代价”实现亚运期间环境质量“最好保障目标”为工作导向,完成675家企业两轮次政企协商,对废气污染排放大的工序制定差异化减排措施,把减排措施具体到每家企业的每个生产工序,不搞“一刀切”。会期通过采取错时检修、错峰生产等差异化减排措施,把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小,实现了“减排不减产”“减排少减产”的预期目标。

(四)持续强化执法减排。组建全市环境执法“尖刀班”,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和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3轮次“雷霆”执法行动,持续加强对涉VOCs污染源和涉NOx污染源的执法监管和监测检查,督促企业严守污染物达标排放底线,严厉打击十大类环境违法行为,累计检查企业2.39万余家次,发现问题7940个,立案处罚805起,已处罚金额4133.5万元,形成打击环境违法高压态势,持续提升企业守法意识和污染治理水平。

(五)强化面源巡查管控。联动生态、公安、交通、建设、城管、农业农村、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加密对工地、道路的洒水和保洁频次,加大柴油货车、工地道路扬尘、露天焚烧、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排查整治力度。“空气卫士”场景线上巡查发现并交办处置各类超标预警问题2万余条,卫星遥感发现并交办处置裸地问题645个,实施覆盖或简易绿化。联合检查出动1.58万余人次,检查点位1.98万余个,发现交办并责令整改问题1162个、拟立案调查33个,发送涉气问题《抄告函》129份。

(六)深化污染天气应对。全市“一盘棋”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措施,启动污染天气预警24次,抢回优良天33天。通过开展政企协商、错峰生产、实施洒水清扫和湿法降尘作业等方式,持续做好“污染削峰”。累计出动人员10.19万人次,检查工地、企业等点位6.93万余个,发现并交办处置问题1.52万余个。

截至目前,各项整改措施均已完成,符合办结销号要求。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2月6日,共10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571-85256217、0571-89581982。

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