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516/2023-27337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11-01
发布单位: 杭州市教育局 主题分类: 教育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市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579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3-11-01 15:06      来源:杭州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编号:杭教提〔2023〕164号

您在市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融合教育发展的建议》(第579号)收悉。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杭州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发展,按照“听障教育以市为主、智障教育以县为主”的布局实行分级负责,形成了“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普通学校辅读班、卫星班和送教服务为补充”的特殊教育格局,得到业内专家的高度肯定,被誉为“特殊教育的杭州模式”,教育部多次在我市举办特殊教育现场会。近年来,杭州融合教育改革和发展持续推进,在省内最早提出以资源教室为抓手推进随班就读,率先形成了特殊教育学校“一校一点”或“一校多点”的融合教育“卫星班”(指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在普通学校、服务于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班级)模式。杭州市组织实施了《杭州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第一期计划》),全市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保障条件和教育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截至2022年底,全市建有培智学校12所、聋人学校1所、省属盲校1所、杭州市新苗学校(民政系统)1所、工读学校1所;全市持证残疾儿童少年学前教育入学率达99.15%,义务教育段入学率99.97%,高中段入学率94.34%。2023年3月,市教育局等7部门制定出台《杭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第二期计划》)。

杭州的融合教育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尚存在不足,有待进一步改进与完善。您在提案中提出的三个问题和三方面建议,非常有针对性,我局在此反馈如下。

一、关于三个问题

1. 关于“融合教育普惠面有待提升”

首先,对于“融合教育比例偏低”的问题,经向有关专家了解,融合教育的比例是由不同国情、不同安置模式造成的。有些西方国家融合教育比例较高主要因为该国没有或少有特殊教育学校,大部分特殊学生入读普通学校,由政府提供融合教育支持。而目前,我国的特殊教育格局还是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教班送教上门等为补充,三者协同并存;因此,我国现阶段的融合教育比例应根据国情合理确定。随着融合教育工作的推进,该比例在一定范围内将持续提高。近年来,通过大力推进“卫星班”和“资源教室”建设,我市随班就读人数保持逐年增长。以萧山区为例,2022年底全区“学前—高中”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总数为761人,其中在普通学校(含普通学校特教班)随班就读学生共462人,融合教育比例已从2019年的56.7%上升到了60.7%,处于省、市领先位置(杭州市54.9%,浙江省50.0%)。

其次,对于您提到的“部分政策没有实现全域共享”

的问题,第一、二期计划均十分明确:市本级和各区、县(市)财政要将特殊教育相关保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切实保障经费投入。对于有些单位附属学校、部门办幼儿园未按政策享受经费补助的现象,我们将深入了解,督促有关部门和区、县(市)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按政策统筹安排资金,有效配置资源。

2.关于“融合教育支持体系不够完善”

首先,自闭症(孤独症)孩子幼升小衔接特殊介入不够的情况客观存在。这项工作因专业性强、普通学校缺乏专业教师,因而开展难度较大,更多依靠专业医院和社会康复机构。为此,《第二期计划》特别明确:要逐步扩展特殊教育服务,探索将孤独症等儿童少年纳入特殊教育服务范围。

其次,资源教师不足、专业性不够的问题,确实不同程度存在。对此,近年来我们一方面指导各地各校用好用足资源教师配备政策,健全师资配备,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补齐短板;另一方面加强资源教师队伍建设,做好资源教师资格上岗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并通过每年组织资源教师专业能力培训、开展教学案例遴选研讨、组织随班就读资源教师基本功大赛等方式,有效提升资源教师专业水平。

针对家校合作和社区支持缺失的问题,我们积极与残联合作,组织特殊教育家长学校,定期开展公益讲座;同时,鼓励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提供课后服务为家庭减负,支持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社区向有需要的特殊儿童少年提供特殊教育。

3.关于“多元化的融合教育模式仍需探索”

您提到的因人而异匹配融合教育安置形式,确实非常值得研究和探索。近年来,我们积极拓展融合教育形式,大力加强“卫星班”建设;支持鼓励特殊教育学校开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融合教育,建成特殊教育职教实训基地6个;支持杭州文汇学校(聋人学校)在已开设学前段融合教育的基础上,增设面向普通学生的职高专业,开展高中段融合教育。

二、关于三点建议

1. 关于“进一步优化融合教育政策体系”

针对当前孤独症高发的新情况,您所提出的加快制定专项政策的建议,在《第二期计划》中已明确将有针对性开展有关工作。我局将积极督促有关部门和区、县(市),保障经费政策全域共享,并在《第二期计划》进一步明确:将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机构中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特殊教育教师,纳入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范围,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津贴补贴等。

2.关于“进一步完善随班就读资源条件”

在已经建成474个市合格资源教室(含102个市级示范资源教室)、实现资源教室布点乡镇(街道)和随班就读5人以上学校全覆盖基础上,我们将积极推进资源教室学段链建设,组织资源教室评估和“回头看”工作,提高已建资源教室利用率。

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资源教师队伍建设,按标准配齐配足教师,健全市、区两级培训机制;探索建立特需儿童少年助教陪读机制;积极开展融合教育公益活动,支持专业人士和志愿者向残疾人提供特殊教育。

3.关于“进一步探索开放多元的融合教育发展格局”

构建开放多元的融合教育发展格局,是杭州特殊教育发展的目标和努力方向。《第二期计划》也明确提出:将进一步健全区域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各级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规范残疾儿童入学评估,科学制定教育安置方案,落实分层分类教学,提高教育教学有效性、适宜性。进一步完善各级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市县乡校四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建立健全融合教育巡回指导工作制度,统筹配备随班就读资源教师。继续推动普特融合,鼓励和支持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加强资源整合与共享,探索适宜有效的融合教育模式。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残联等部门,根据特殊教育发展的新理念、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融合教育顶层设计,完善各学段融合教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制订和制度设计,合理确定接受融合教育学生的比例,健全资源教室、卫星班布点规划,提升随班就读资源教师专业水平,加强对融合教育工作的督导考核,进一步推动我市融合教育工作优质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杭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基教处  屠晓丹      电话:0571-89583596

杭州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