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44126298/2023-27327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10-25
发布单位: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杭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95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时间:2023-10-25 14:44      来源:杭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浏览次数: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经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情况

2022年,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完善体系建设,落实惠企助企政策,持续减费让利,业务快速发展,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完善体系覆盖,加快担保机构建设。近年来,我市将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作为优化支小支农服务、深化融资畅通工程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共15家,注册资本75.01亿元,其中经省认定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9家,注册资本69亿元;区、县(市)已组建但未经省认定的政府性担保机构6家,注册资本6.01亿元,全市基本实现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全覆盖。

(二)打造体系龙头,成立融资担保集团。为做大做强融资担保机构,打造全市龙头融资担保机构,2022年9月,根据省体系建设和市委财经委2022年度第三次会议要求,杭州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集团”)挂牌成立。担保集团是由市和区、县(市)两级政府共同出资组建的国有全资企业,目前实缴注册资本52亿元,其中市级财政出资35亿元,区、县(市)财政出资17亿元。

(三)加快体系融合,建立紧密合作纽带。担保集团成立后,通过控股、参股、业务合作等方式,加强市与区、县(市)两级整合、联动。目前,集团通过控股、参股两家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现了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一体化管理和融合。同时,集团已与临平、余杭、西湖、桐庐等区、县(市)政府性担保机构签订体系建设合作协议,为下阶段深化改革建立扎实基础。

(四)紧盯体系成效,发挥龙头带动效应。截至2022年末,杭州市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担保业务余额为306.5亿元,其中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余额180.53亿元,占比为58.9%,在业务余额上首次超过民营融资担保机构。担保集团年末支小支农担保业务余额为108.85亿元,占全市余额的35.51%,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从整体和个体上都确立了全市行业龙头地位。

(五)牢记体系宗旨,坚持普惠助力帮富。为积极发挥普惠公益作用,政府性担保机构担保费率始终保持较低水平,2022年平均担保费率降至0.79%,较上年降低0.08个百分点。参照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2.5%的平均担保费率测算,2022年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累计为支小支农融资节省担保费近3亿元。为扶持融资担保机构发展,每年杭州市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和“三农”开展的融资担保业务,按不高于上年度日均担保余额0.5%的比例给予保费补贴。

二、下步体系建设重点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杭州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改革的关键一年。杭州市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市委经济工作决策部署,根据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工作要点,进一步强化担保集团龙头作用,统筹发展,加快体系建设整体提升。

(一)扩大业务规模。2023年,我们将进一步督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近年高速发展的基础上,把控风险,再接再厉,继续推动业务规模上新高,确保融资担保业务与全市经济发展相匹配,确保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支持普惠金融,助推共同富裕上再创佳绩。

(二)加快体系融合。坚持“市区联合、优势互补、统筹协同”的原则,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作用,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完善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以市融资担保集团为主体,根据各区、县(市)实际需求,加快以参股、控股或全资方式推进两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股权投资。加深体系融合手段方法研究,探索建立以市融资担保集团为主体的合作担保风险基金,加深市和区、县(市)两级业务合作、风险共担等多种形式联动互助,确保两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紧密融合发展,共同推进体系建设和业务发展新局面。

(三)加强产品创新开发。围绕“两地四中心”、“一号改革工程”的建设提升,在扩大支小支农业务规模基础上提供更加精细服务,确保业务发展提质增效;结合人才科创、汇率避险、“专精特新”、产业链、绿色担保、乡村振兴、个体工商等担保分类,强化精品意识,积极创新产品、创新模式,精确制导,开发贴合各类担保业务实际的精准服务产品,探索专业领域、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专业服务的“四专”业务产品开发研究。发挥引擎驱动作用,夯实“见贷即保”批量担保优势,带动全市业务提升发展。

(四)做好风险制度把控。我们将与政府性担保机构主管部门充分沟通,争取政府加大扶持,做好风险分担、资本金补充、代偿补偿、考核评价等激励机制,确保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平稳健康发展。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主管部门制定绩效考核、尽职免责等机制时,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在代偿容忍度、担保费率等普惠公益上做足让步。督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切实理顺关系,结合机构实际,积极投入做好体系深度融合各项工作,规范内部管理,做实做全风险制度方案,强化风险识别与把控,防范可能引发的系统性风险。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以此为契机,更好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有效解决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杭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