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80267448/2022-2699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人社发〔2022〕137号 成文日期: 2022-12-28
发布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
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征求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时间:2023-01-09 12:35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5日,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http://hrss.hangzhou.gov.cn/art/2022/11/15/art_1229125918_4102497.html,期间收到3条反馈意见,采纳0条。

序号

意见反馈部门

意见内容

采纳情况

说明

1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建议将第七点中“在竞赛主办地行政区域参加社会保险(含单一险)不低于6个月的企业职工”修改为“与竞赛主办地企业存在劳务用工关系的”。

不采纳

该表述与省文件《浙江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2〕68 号)表述一致。

2

市林业水利局

建议将第六(三)点中“技能竞赛原则上……原则上实行无纸化机考。”修改为“包含纸质考试”。

不采纳

该表述与省文件《浙江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2〕68 号)表述一致。

3

市林业水利局

建议将“技能竞赛实际参赛人数应达到一定的规模,......参赛选手原则上不少于30 人,.....选拔赛人数少于 30 人的,....”中“30人”修改为“20人”。

不采纳

《浙江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2〕68 号)规定,“省级竞赛......参赛选手原则上不少于30 人,.....”;“其他级别竞赛规模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