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90015/2023-0018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1-16
发布单位: 市民族宗教局 主题分类: 民族事务,宗教事务
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6 15:52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中国杭州”门户网站(www.hangzhou.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民宗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牢牢把握民族宗教工作阶段性特征,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一)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年内,通过“中国杭州”门户网站、“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共发布政务信息1160条。公开了市民宗局2022年部门预算和2021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了市民宗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市民宗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2022年度政府网站工作报表;公开了2条行政许可决定信息;公开了组织架构、规划计划、政策法规、综合考评、政务服务、宗教团体等信息;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及时发布宗教活动场所开放公告。主动开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专栏,展示学习成果和心得感悟。

(二)依申请公开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市民宗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1件,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时规范办理完结,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机制,全面加强对局公开信息的审核和把关,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公开”的原则,强化信息保密审查,规范信息发布内容。对部门网站实行定期检测,对发现的网页显示不正确、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存在错链和断链等问题,迅速进行整改。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分类、分阶段开展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栏目更新情况自查,并督促相关责任处室及时完成信息发布任务,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安排专业团队负责部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维护工作,在进行无障碍改造、移动端改造、适老化改造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数据同源推送,加强安全运维,确保平台平稳运行,信息有效公开,为群众获取民宗领域政务公开信息提供了便利渠道。推进平台管理工作创新,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快速推送关注度高的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政务信息。持续加大技术投入,优化部门网站移动端适配,将政务新媒体作为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提供更为便捷的掌上信息公开服务。积极参加各级网络安全培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消除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行中的风险隐患。

(五)监督保障

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深刻理解,坚持和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具体抓、各处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完善《杭州市民族宗教信息工作评比办法》,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纳入部门日常管理考核内容,与党建引领、依法行政等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定期开展全市民宗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巡查,及时晾晒成绩,指出薄弱环节,压紧压实各级工作责任。截止2022年12月31日,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均达到考核指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强化。落实上级指示精神有时还不够及时,主动公开谋划不够系统,信息的覆盖面和知晓率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是软硬件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安全运维还需加大力度和投入,栏目设置和更新还需更加合理,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拓宽。

三是数字赋能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领域数字化改革力度还不够大,数字技术和数字化手段仍较为缺乏,成果应用还不够明显。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两个先行”奋斗目标和民族宗教工作“一省四区”建设,以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宗教中国化和宗教事务治理现代化”两个城市之窗为目标,在全市民宗系统进行深入思想发动,把握实质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监督考核,高质量推进民宗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增强政务透明。围绕民族宗教工作重点领域,大力推进法规规章、政策解读、规划信息、权责清单、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适时公开民宗系统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定期公开部门预决算,及时发布重大活动信息等相关通知公告,全天候开展工作动态信息宣传,不断提升民宗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有效接受社会各级监督。

三是提升服务质量。继续优化部门网站功能,丰富信息资源,方便信息检索,提供办事接口,加强信息全流程管理,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灵活便捷优势,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关切回应等工作,增强互动交流和线上问答,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认真规范接听政务热线电话,实行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形成信息查询和告知的有效闭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