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0MB19370226/2023-0013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1-12
发布单位: 市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医保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2 11:38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杭州市医疗保障局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

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联系(地址:杭州市建国北路799号,电话:0571-89583014,邮编:31000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杭州市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医保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医保各项工作透明度得到有效提升。

(一)主动公开。2022年,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在“杭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83条;在“杭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微信推文421条,总阅读量达267.6万次,平均阅读量6371次。围绕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西湖益联保”“生育保险”“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等相关政策先后组织召开通气会、吹风会3场。在文字和图片解读基础上,以视频直播、视频讲解等形式,有针对性开展政策解答,在浙江日报、天目新闻等省级媒体平台共发布医保相关信息63次。

(二)依申请公开。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通过网络申请,均已完成办理。其中,不予公开1件、不予处理1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审核流程、涉密审查等规范性内容,坚持分级分类、先审后发,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准确性、权威性和保密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杭州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平台建设,优化栏目分类,归集医保基金监管、医疗救助、政策文件、办事服务、行政执法等重点信息。加强政务新媒体开设可行性和必要性研究,注销2个运营能力弱的新媒体,加强“杭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建设。灵活运用报纸、电视台、新媒体等各类载体开展广泛解读,着力搭建医保政府信息公开融媒体矩阵。

(五)监督保障。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医保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主动接受市政府和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对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政务公开网站进行公示,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2022年未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1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1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医疗保障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精准度和主动性均有显著提升,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对医保民生政策、办事服务等政府信息宣传力度还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还需增强,依申请公开办理的答复质量还需提升。

(一)常态化做好主动公开。聚焦医保重点工作,及时做好重大政策、权威信息发布工作。重点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执行标准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及时做好重要领域、专题专栏信息的动态更新工作,确保重大信息不漏报、不瞒报、不缺位,不断加强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二)持续提升业务能力。强化业务培训,增强公开意识,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和交流研讨,增强专业素养和理论素养,提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推进微信公众号栏目调整,聚焦高频事项、群众关注集中发布相关信息,形成清晰明了的公开合集,及时回应民生关切。

(三)强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及时优化调整完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增强信息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实现答复,依法依规严谨规范进行答复。持续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日常,以考核指挥棒推动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系统内协调联动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无。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2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