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22-26878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函〔2022〕58号 成文日期: 2022-09-22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有效性: 有效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修编)的批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批复〈杭州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修编)〉的请示》(杭规划资源〔2022〕186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由杭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杭州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修编)》(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对《规划》中的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一)规划期限: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二)规划范围:杭州市域,包括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规划重点为城镇开发边界内城市建设用地范围。

(三)规划目标:到2025年,全面完成城市易涝区域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和智慧化管控体系,形成完备的应急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显著提升,内涝治理成效得到显现,基本消除严重城市内涝现象,城市安全运行得到基本保障。到2035年,建成完善的城市内涝治理体系和智慧化预报预警机制,按照“细雨留得住、强雨排得畅、暴雨不成涝、极端可应对”的目标要求,总体消除城市易涝区域和防治标准内降雨条件下城市的内涝灾害现象。

(四)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及其控制要求。

(五)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排水单元划分方案及内涝风险区划,构建“过程管控、分区建设、智慧运行、超标应对”的内涝防治体系。

(六)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竖向管控规划、雨水源头控制规划、雨水管渠系统规划、排涝除险规划、重点区域治理规划的相应管控要求、设施布局方案。

(七)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近期建设项目和规划传导与实施保障措施。

二、《规划》成果由文本和图集组成,两者互相补充,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规划》由你局负责解释。

四、《规划》经批准并加盖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设计成果检验章后生效。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