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807/2022-2685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9-02
发布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五批)
时间:2022-09-02 16:22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序号受理编号举报地市举报区县举报内容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
1D202208190001杭州市上城区笕桥花卉市场附近的同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晚上5点起通宵生产,灰尘、噪音扰民,洒水后的污水流入河道。扬尘、噪声、水1.关于信访件反映晚上5点起通宵生产问题不属实。该场地自8月4日起停工整改,至今未恢复生产,不存在通宵生产行为。
      2.关于信访件反映灰尘问题属实。现场有车辆出场冲洗装置,作业区雾炮和喷淋设施齐全,设施正常运行,第三方检测单位对现场扬尘检测报告显示,各指标均未超出标准限值。因洒水车作业不及时,部分运输车辆在进出场地门口道路时,有道路扬尘的情况。
    3.关于信访件反映噪音扰民问题不属实。该场地自8月4日起停工整改,至今未恢复生产。现场虽有运输车辆进出,但根据第三方检测单位对现场噪声检测报告显示,各指标均未超出标准限值。
      4.关于信访件反映洒水后的污水流入河道问题不属实。该场地设置有冲洗装置和标准化沉淀池,洗车水、喷淋水经沉淀净化后循环使用,无其他污水来源;街道、执法中队和河道养护单位检查未发现污水流入河道情况。
部分属实1.加强道路保洁洒水作业。要求当事企业不定时对场地门口路面进行清扫、洒水,确保路面清洁、潮湿,减少道路扬尘。
    2.加强对车辆出场管理。要求当事企业减小出场车辆冲洗水压,车辆表面冲洗后略待片刻再出场,减少自车身滴落的冲洗水。
    3.加强长效监管。属地街道落实联勤巡查力量,做好日常巡查、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尽量减少车辆冲洗水滴落和道路扬尘。
3D202208190003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0号的沙场,运输车辆24小时进出,灰尘、噪音大。扬尘、噪声经核查,所述问题属实。
      1.所述石祥路260号地属上塘街道,为杭州北经营部铁路老货场,隶属于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货运中心,投诉中沙场是指杭州超虹科技有限公司租赁老货场内地块用作堆放砂石料的露天堆场。该露天堆场西侧200米为瓜山未来社区东苑朗诗寓出租公寓,西南侧距瓜山佳苑二期回迁安置房项目约300米,东南侧150米为首开公园和种福堂医院。租用面积2024平方米,租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经营方式为从铁路金华货运中心上铺、玉山等站装运砂石料至铁路杭州北永宁货场,卸车后送至杭州北老货场露天堆存场,再配送至杭州市区各搅拌站及工地,日均吞吐量约300吨。
      2.8月22日现场检查时,现场有一台铲车装卸,沙石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8月26日,上塘街道委托杭州华集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露天沙场进行扬尘检测,无组织总悬浮颗粒物的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检测结果虽符合国家标准但仍会对附近环境存在一定影响。同时该沙场车辆运输和沙石料装卸过程会产生噪声,8月26日,上塘街道委托杭州华集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露天沙场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表明,昼间厂界东侧不达标,夜间均超标。
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对杭州超虹科技有限公司沙石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行为立案查处。

2.区城管局对杭州超虹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环境噪声超标立案查处。

3.9月30日前清空露天沙场。清场期间,夜间停止作业,沙石料只出不进,采取覆盖、洒水降尘等举措,减少扬尘和噪声的产生。

4.上塘街道加强日常巡查,防止问题反弹。


5D202208190005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储运路39号晟诺牛羊肉烧烤店有2个冷库,噪声影响2楼居民,多次反映未果。噪声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晟诺牛羊肉烧烤店位于良渚街道储运路39号、41号,经营牛羊肉配送,营业时间7:30-20:30,2个冷库作为储存牛羊肉使用24小时持续运行。已办理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检查时未发现超出经营范围的情况。冷库运行过程中有噪声产生,主要由压缩机和排风扇产生。对该经营场所场界外噪声进行检测,商铺北噪声检测值61.5dB、商铺南噪声检测值53.8dB,扣除储运路交通背景噪音后均低于60dB,符合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标准。
    该信访点位噪声监测结果达标,但离楼上住户较近,经营过程中对楼上住户产生影响。
部分属实1.立整立改。良渚街道办事处要求该商户经营者在20:30后关闭冷库总闸,避免外机运行噪音影响2楼住户,同时要求该商户在9月10日前对冷库压缩机和外机完成隔音降噪措施的整改,整改完成后执法人员再次上门检查。
    2.举一反三。由良渚街道办事处牵头,对片区内类似的冷库进行排查,并开展统一的集中整治。
12D202208190012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金泉村5组塘星线北侧的砖厂,扬尘、噪音很大,污水直排路边排水沟。扬尘、噪声、水1.关于扬尘、噪音问题,经核实部分属实。义蓬街道联合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于8月22日赴现场检查,场地内有两个生产经营主体天意水泥和恒耀建材,检查时均正常运行,委托浙江求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两家企业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和噪音进行检测,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但检查发现两家企业扬尘防治措施较为简陋,生产车间未完全封闭,有一定设备噪音产生,同时因两家企业与西面民居较近,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关于污水直排路边排水沟问题,经核实不属实。天意水泥和恒耀建材无生产废水产生,现场检查时也未发现有污水排入排水沟的情况。
部分属实1.关停退出。因考虑到现有场地整改存在较大难度,企业负责人承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关停。
    2.加强监管。义蓬街道及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加大过渡期间企业的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同时紧盯时间节点,确保企业承诺按时兑现。
25D202208190025杭州市拱墅区石桥街道长城街208号杭州连环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综合分拣中心异味很重。大气经核查,所述问题部分属实。
      1、所述杭州连环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综合分拣中心位于长城街208号,东面为杭州华纺冷拉型钢厂,南面为备塘河,西面为厂房,北面为长城街,离最近的小区杨家沁苑大约700米,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主要从事废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张等可回收利用物的回收、分拣、剪切和打包等业务,日均吞吐量约50吨。该处场地由石桥街道杨家经合社租给杭州蕃昌贸易有限公司,杭州蕃昌贸易有限公司又将该场地转租给杭州连环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2、经核查,杭州连环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实际经营地址为杭州市拱墅区石桥街道长城街208号,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绍兴路焦家里一弄,登记的住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
      3、8月23日现场检查时,现场堆放垃圾为废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张等可回收利用物,为全封闭室内作业,作业时间为早6时30分至晚18时。8月22日,石桥街道委托杭州华集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臭气检测,厂界环境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虽然臭气检测达标,但无法确保所有垃圾均无异味产生,因此臭气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1、区市场监管局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在2022年9月21日前完成公司变更登记。
    2、场地内每日安排卫生清洁作业,保环境干净整洁。
    3、石桥街道、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中队将对该场地加强巡查监管,做好臭气管理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0D202208190030杭州市上城区闸弄口街道麦庙港水质差、有异味。1.关于信访件反映麦庙港水质差问题。经核查,情况部分属实。根据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每月水质检测情况,2022年以来麦庙港1-8月水质均保持在4类水以上。2022年8月23日,第三方检测单位对河道多个点位进行采样检测,水质监测结果均满足4类地表水标准。今年夏季高温少雨,上游运河水位已低于顾家桥泵站取水水位,已近20日无法配水。现场检查,河道水位偏低,麦庙港水面上略有树叶等漂浮物,保洁人员正在打捞,水体表观感略浑浊。
    2.关于信访件反映麦庙港有异味问题。经核查,情况不属实。核查人员一行沿河对麦庙港多个点位进行勘查,区河道中心人员乘小船对河道巡查,未发现水体存在明显异味的情况。
部分属实1.及时对河道进行配水。关注上游运河水位情况,具备条件即开闸配水,增加水体流动性。2022年8月24日下午,运河水位已具备启泵条件,麦庙港顾家桥泵站已第一时间启泵配水,随着生态补水加强,水体流通性得到改善。
      2.加强河道巡查和养护。属地街道落实督促社区河长、执法中队、养护单位落实责任,加大河道巡查和河面保洁力度,动态监查沿线雨水排出口,确保晴天不出水,河面漂浮物及时清理打捞。
    3.视情对河道进行生态治理。属地街道落实养护单位视情对河道投放微生物药剂,进行生态应急治理,提高水质透明度,提高水体观感。
39D202208190039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振华路杨家塘村茹家坎溪16号楼三墩悦华沙厂和振华路金印桥村沙厂扬尘、噪音扰民。扬尘、噪声1.关于反映“扬尘”的问题。经核查,此举报情况部分属实。被举报对象仅为堆放场所,没有生产加工行为,堆放的黄沙、石子等建筑材料不属于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但在运输车辆进出场地时,会产生一定的扬尘污染。8月24日,属地三墩镇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该场地四周边界开展扬尘检测。茹家斗西沙厂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总悬浮颗粒物浓度为0.263mg/m3,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的限值标准。金印桥村沙厂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总悬浮颗粒物浓度为0.361mg/m3,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的限值标准。
      2.关于反映“噪音扰民”的问题。经核查,此举报情况部分属实。被举报对象产生噪音的环节主要为装卸和运输过程,会产生一定的噪声污染,但该两处场地200米范围内无敏感目标。8月24日,属地三墩镇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该场地四周边界开展噪音检测。茹家斗西沙厂噪声测量结果在55.7dB(A)-61.5dB(A)之间,均小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的限值标准。金印桥村沙厂噪声测量结果在49.6dB(A)-52.8dB(A)之间,均小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的限值标准。
部分属实
    1.属地三墩镇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湖分局等部门责令企业停止作业,做到建筑材料“只出不进”,8月29日两处场地已清理场内堆物并关停。
      2.针对扬尘、噪音等污染问题,属地三墩镇会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督促在清场过程中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控制扬尘等污染。加强后续监管力度,属地三墩镇会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墩中队加强日常巡查力度,防止同类问题反弹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