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名称: 市容景观监管处
主要职能:

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市容景观和城市照明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城市照明和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组织实施全市市容秩序的监督管理。承担市直管照明设施建设和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亮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户外广告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岗位负责人: 杨益华
联系电话: 0571-8958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