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0MB19370226/2022-26846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8-30
发布单位: 市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时间:2022-08-30 17:31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序号公开事项公开内容主要公开依据公开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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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公开要素齐全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含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依申请公开互联网申请受理网址,公开不予公开情况,公开依申请公开渠道、联系方式、依申请公开程序、时间调整情况和补正程序等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规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构介绍基本信息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电话、办公时间等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动态更新
4领导班子公开领导姓名、照片、职务、分管工作、简历等信息动态更新
5内设机构公开内设机构职能、联系电话、工作人员等信息动态更新
6直属单位公开直属单位职能、联系电话、工作人员等信息动态更新
7行政规范性文件
1.公开本部门制定的可全文公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行政规范性文件要素完整,包括标题、文号、发文日期、全文和有效性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印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8征求意见收集采纳情况
1.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相对集中的意见未采纳的原因;
2.意见征集与意见反馈信息关联公开
1.《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28号)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9文字解读
1,从公开本部门政策文件文字解读信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文字解读、政策图解与对应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10图片音视频等解读
1.公开本部门政策文件图片解读信息;
2.公开本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文件信息
11其他文件
公开本部门印发除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外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2规划信息
1.公开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2.公开职能目标、社会评价意见整改等完成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3统计信息
公开医疗(生育)保险参保情况及基金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4权责清单
公开本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5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
跳转至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服务”“法人服务”栏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6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跳转至浙江政务服务网“部门服务-“按事项类型”栏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7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跳转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市医疗保障局”栏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8财政预决算
公开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含“三公”经费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9建议提案
1.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全文;
2.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0重大项目
公布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1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2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申请表、办理入口等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