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0MB19370226/2022-26847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医保〔2022〕34号 成文日期: 2022-08-25
发布单位: 市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73-2022-0001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杭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杭州市大学生医保参保(结算)年度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2-08-30 18:35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一是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文件精神;二是适应浙江省“智慧医保”系统建设要求。

二、制定依据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

三、主要内容

(一)调整大学生参保(结算)年度。原大学生医保的参保和结算年度均为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现在调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统一大学生参(续)保期。原大学生医保的集中参(续)保期为每年6月至10月,现在统一为每年10月至12月,与少儿和其他城乡居民保持一致。在杭高校可在参(续)保期内组织学生参加次年的大学生医保,具体的参(续)保及缴费时间由医保部门和税务部门另行公布。

(三)规范参保方式及待遇享受。2022年9月1日起,在不重复参保的前提下,新入学的大学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入学当年度的大学生医保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1.入学时未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如选择参加当年度大学生医保的,可在缴费后按规定享受当年度剩余月份的医保待遇,具体待遇按照险种转换和转移接续相关政策执行。

2.如已在本市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可继续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3.如已在市外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在杭州就医可按照异地就医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参保地的医保待遇。

(四)平稳衔接相关政策。为确保政策平稳衔接,已参加2021年度大学生医保的人员,原参保(结算)年度延续至2022年12月31日。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解读人:谢颖妍

政策咨询电话:89583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