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79/2022-2683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8-18
发布单位: 市城乡建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杭州市建委“安全生产月”专项检查暨二季度联合执法检查通报
时间:2022-08-18 17:44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住建局,市质安监总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结合6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的主题,根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项检查暨第二季度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杭建工通知〔2022〕34号),我委于6月20日-7月5日期间联合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了二季度全市建设工程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1.基本情况。此次检查在企业自查自纠、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市建委联合市应急局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检查,累计抽调17名执法检查人员组成5个检查组,同时还邀请10名行业专家参与检查,并委托2家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现场实体、原材料、构配件等进行随机抽样检测。此次检查累计检查28个项目,其中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个,房屋建筑工程26个。主要检查项目各方主体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质量安全、工地防疫、文明施工管理情况,起重机械使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危大工程方案的制订、论证、现场实施情况,消防安全、燃气工程安全管理落实情况,地铁周边沿线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防台防汛应急管理情况,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避险场所确认等情况。

2.检查及处置情况。执法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和查阅工程资料等形式对受检工程进行检查。经统计,本次检查内容共1406项,其中评定为符合的904项,占比64.3%;评定为基本符合的414项,占比29.4%;评定为不符合的88项,占比6.3%。此次检查累计发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问题295个,其中质量方面66条、安全方面166条、文明施工方面46条、防疫管控方面7条、防汛防台方面10条;开具限期整改通知书23份,停工单整改通知单3份,实施企业信用扣分10家次14分,同时针对违法违规行为签发执法建议书3份,督办单1份。

3.检测情况。此次检查委托浙江南兴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和杭州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2家检测机构随机抽查现场材料92组,合格92组,合格率100%,进行实体检测112个构件,合格97个,合格率86.6%。

4.总体评价。从检查情况来看,受检工程的各方责任主体均能认真按照我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项检查暨第二季度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杭建工通知〔2022〕34号)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基本能够执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施工质量较为稳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基本落实,对文明施工管控力度也有所加强。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虽然各受检工地施工现场管控情况总体可控,但检查中仍发现一些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主体责任落实方面。一是部分施工单位未落实双重预防机制,未按要求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企业领导带班检查未落实,施工技术交底不齐全,个别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报审盖章不齐全,编制方案针对性不强;个别项目监理单位未编制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未进行安全巡视。二是部分人员到岗履职存在缺位。部分项目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作业,三级教育不齐全,项目实际配备的施工、监理人员与投标约定人员不符,且建设单位对于相关人员的到岗履职缺乏监管。

2.工程质量方面。一是部分项目现场质量安全责任制体系未有效落实。部分项目更换项目总监后未及时调整质安保体系,导致现场管理工作职责不清,分工模糊。二是部分项目工程实体质量问题依然存在。地下室预留洞口止水钢板锈蚀严重,部分项目实体回弹、楼板厚度、楼层层高的检测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地下室存在渗漏水现象。三是部分项目工程技术资料不完整、不同步、不真实,关键工序旁站未留影像资料 。

3.安全生产方面。一是危大工程管理问题。部分项目存在支模架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盘扣式脚手架与普通钢管脚手架混搭。二是施工机械安全管理问题。部分项目起重机械安全隐患依然较多,存在标准节螺栓松动缺失现象、钢丝绳断股现象,升降机附墙螺栓弯曲变形严重等现象。三是施工用电问题。部分项目施工现场动力配电箱未重复接地;临时板房使用220V交流电,三级配电箱一闸多机现象普遍。四是消防安全问题。个别活动板房未验收投入使用,消防设施维保不到位,灭火器配置不足,个别项目生活区宿舍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五是部分项目防汛防台预案编制针对性不强,防汛物资不齐全,仓库材料堆放凌乱或被占用,应急避险场所未落实。

4.文明施工方面。一是部分项出入口未设置文明施工标识牌,施工现场围挡未封闭。二是部分项目生活区无防疫通道、门口无外来人员信息登记。三是生活区内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排水沟积淤严重。四是部分项目施工现场裸土及散装颗粒等材料扬尘覆盖不到位且未采取降尘措施。

三、处理决定

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典型质量安全问题予以通报。

1.桐政储出〔2021〕05号地块居住用房项目:建设单位为杭州德信桐林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浙江众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一是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及人员配备情况把关不严。二是监理单位未编制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未进行安全巡视。三是施工单位未落实双重预防机制,未按DB33/1116-2015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四是6#塔机标准节螺栓松动较多,且存在螺栓缺失现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五是部分楼层层高实测不合格。该项目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已移送综合执法局进行立案查处。

2.众安·荷源府:建设单位为淳安数科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浙江汇欣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浙江蟠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楼幢外脚手架搭设架体底部基础不平,局部立管底部有脱空现象,且存在外架内封闭不到位现象。二是部分楼幢楼顶操作架上堆放施工材料,存在较大安全风险。三是施工现场电缆线随地拖拉现象普遍。四是个别塔机顶升套架下端横梁封板开裂,顶升架一根横腹杆变形,臂端缓冲器老化、破裂,变幅小车防断绳装置一侧变形,力矩限制器弓形板变形,80%力矩限制器失效,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该项目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已移送综合执法局进行立案查处。

3.杭政储出〔2020〕49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建设单位为杭州兆成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春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为浙江蟠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楼幢支模架梁下支撑靠扣件受力,存在支模架与外架混搭现象,部分支模架存在提早拆除现象。二是临时用电混乱,二级配电箱存在“一机多闸”现象,且多个接头损坏。三是宿舍区出入口未设置防疫查验通道,“工地码”扫码检验落实不到位,在线健康档案未建立。四是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较混乱,围挡未100%封闭,易扬尘材料覆盖不到位。该项目存在的问题,已对施工、监理单位实施信用扣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举一反三,认真落实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实施隐患问题“发现、督办、整改、销号”全过程管理,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点带面,督促辖区内所有企业和工程项目对照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切实规范项目各方主体工程质量安全行为。

2.压实责任,督促各方履职尽责。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制,杜绝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长期不到岗,不履职现象,把好主要管理人员变更关,无特殊理由不得予以变更,真正发挥各方责任主体的“主人翁”精神,切实落实各项管理要求。

3.突出重点,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建立健全疫情防控、防汛防台组织体系、责任体系、预案体系和“五断”“五停”应急联动机制,严格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落实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避险场所确认。要重点防范大型设备倒塌、基坑坍塌、消防安全等安全风险,严格落实防坍塌、防坠落、防河水渗漏等安全措施,确保全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整体平稳。

4.把牢底线,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过程监管特别是建设过程中涉及危大工程管理、实体质量控制和大型机械设备管理较为薄弱的项目,对反复出现违法违规施工的项目,要坚持从严执法、铁腕执法。同时,用好《刑法修正案(十一)》,充分运用行刑衔接机制,加大对事故前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的监管机制。拓展执法检查形式,严格事故调查程序,严肃责任追究落实。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