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698/2022-26814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农提〔2022〕31号 公开日期: 2022-08-10
发布单位: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桐庐22号建议的复函
时间:2022-08-10 19:42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俞君亚代表: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关于提升民宿经营环境的建议》(桐庐22号)已收悉,经商市总工会、市林水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现复函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作为农业农村的新兴产业受到了各级各层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农家乐和乡村民宿作为其中重要业态也得到了长足发展。目前,全市共有按照农家乐评价体系入库农家乐1027家,按照旅游民宿评价体系认定等级民宿224家。2021年,全市乡村旅游接待人数8426万人次,经营收入83亿元。

二、主要工作举措

1、政策引导快速发展。在部省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工作的指导下,我市前后出台了《关于促进乡村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农村现代民宿业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扶持政策,促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加快发展。通过政府引导扶持、业主投资开发和农户主动参与等多种途径,我市农家乐和乡村民宿经过了一个数量快速增长、功能逐步完善、效益普遍提高的黄金发展期,形成了“精品为引领、大众为底图”的产业格局。

2、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相关部门为持续深化商事登记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民宿开办便利度,认真落实《关于推进民宿开办“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改革通知》,全面实行民宿特种行业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审批,实现民宿开办“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申请人可以通过现场申请、网上申请的方式,递交或上传申请材料、签署承诺书。经审核后,申请人当场领取或邮寄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并统一对50个床位以下的民宿、农家乐,取消了申报时需提交空气质量等相关卫生检测报告,对消毒间、布草间等必要配套用房降低面积要求,床上用品等棉织品允许外协等。通过数据共享,取消了营业执照、健康证的提交并简化了流程。

3、农旅共建营造环境。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采取农旅携手、市县联动的发展模式,现代都市农业和现代旅游服务业有机结合,成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发展,使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农村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农民居住生活品质得到显著提升。另一方面,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成为现代都市农业中发展最快的新的增长极,尤其是在“美丽乡村”向“美丽经济”转变发展的过程中,农家乐和乡村民宿大量融入了休闲农业与乡村文化元素,提高了乡村产业发展的品味和档次,成为新的发展模式。

4、规范服务提升发展。一是组织学习培训,组织开展农家乐和乡村民宿经营业主能力提升培训;农家乐的农家小吃培训和比赛;乡村民宿伴手礼大赛;安全生产责任培训等。二是开展农家乐星级评定和民宿等级认定活动,合力提升了农家乐、乡村民宿的规范标准和服务质量。2022年,按照农家乐评价体系共认定了第一批星级农家乐240家。三是组织推介活动。组织业主参加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座谈会、文旅市集·杭州奇妙夜等活动。四是创新营销手段。鼓励农家乐、乡村民宿直播带货,星级农家乐入住“浙里田园”网上小程序等。

三、具体建议回复

1、出台扶持政策方面。我局自2019年开始,在乡村产业发展资金的指导性任务中鼓励各区县(市)申报农家乐集聚区域的公共配套建设项目,对桐庐的“精品民宿集聚区公共配套建设”“农文旅融合项目”等给予市级财政补助。目前,桐庐县对于新开民宿、民宿统一运营等也有相关扶持政策。

2、引进第三方运营公司方面。市县两级农家乐和民宿管理部门将积极牵线搭桥,鼓励当地资源和第三方专业营运相结合,建议民宿集聚区借鉴临安龙门秘境、建德江南秘境等经营模式,结合本地实际,创新经营方式。

3、设立工会疗休养基地方面。市总工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职工疗休养政策的通知》(杭总工〔2021) 6 号),职工疗休养可优先选择杭州市域内的美丽乡村、农家乐(民宿)和职工(劳模)疗休养基地。同时通过疗休养推介等活动,加大对桐庐、淳安、建德等山区县(市)的资源倾斜和支持力度。今年,还将新建不少于 50 家含民宿在内的(劳模)职工疗休养基地。

4、利用水库、湖泊资源方面。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5号)第十条规定: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占用重要水域。第十五条规定禁止下列占用水库水域的行为:(一)利用船坞等水上设施侵占水库水域从事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二)在水库设计洪水位以下进行危害防洪、供水、水资源保护、水力发电、灌溉等建设活动;(三)在水库移民线以下建设与水库保护和水工程运行管理无关的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厂房等建筑物、构筑物。所以,开放利用水库、湖泊资源,开展民宿经营活动应符合上述规章制度。

5、建设用地指标方面。目前我市在用地指标配置时严格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在每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安排5%专项用于保障乡村振兴产业和项目。其中2021年已安排指标884亩,由各区、县(市)负责安排具体项目。今后,规资局将指导属地,通过乡村全域整治,整合腾移乡村发展空间,引导农家乐和乡村民宿项目使用集体存量建设用地土地,建设停车场、农贸市场等配套基础设施。

衷心感谢您对杭州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7月22日

抄送:市人大人事选举办公室、市政府办建议提案处

联系人:沈静,联系电话:85259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