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49492940/2022-26738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7-08
发布单位: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时间:2022-07-08 17:45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决策部署,重点围绕应急管理中心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应急管理部门政务透明度和执政公信力,助力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具体任务

(一)聚焦重点工作,深化主动公开

1.强化安全生产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等工作,及时公开工作动态。深化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信息。加大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曝光力度。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工作,除依法保密内容外,主动、全面公开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调查的事故调查报告。

2.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做好各类应急预案调整修订后的发布工作。公布防汛防台责任人,及时发布防汛防台、森林火灾预警信息和应对处置信息。落实灾后救助情况公开,及时公开灾情和受灾人员救助等情况。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户外显示屏等媒体平台加强灾害警示类信息宣传,增强公众避险防灾意识。

3.做好民生实事项目信息公开。针对今年民生实事项目,高质量推进300个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按照要求做好每季度项目执行情况公开。同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及时主动公开动态信息。

4.推进其他重点工作信息公开。落实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做好各类审批结果公示。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主动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严格抓好财政预决算公开。

(二)聚焦公众关切,强化解读回应

1.做好政策发布解读。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相关政策文件,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不断改进政策解读方式,注重运用文字解读、图解、简要问答、知识竞赛、现场宣讲、多媒体等多元化形式,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畅通公开电话、政务新媒体等公众互动渠道,全面了解社会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并针对性做好公开工作。针对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加强舆情监测、分析、研判,会同宣传、网信等部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推进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3.拓展公众参与方式。办好森林消防宣传月、安全生产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系列主题活动,通过线上直播、线下互动等形式,拓宽政府开放渠道,扩大活动展示面,让更多的公众了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应急安全文化培育。

(三)聚焦服务质效,优化申请办理

1.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信息公开申请程序,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工作,确保答复内容规范合法,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时效性,提高答复效率。按要求做好季度统计和年度报告发布工作。

2.做好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加大与申请人沟通力度,全面准确了解申请人真实诉求,及时做好解释说明,主动回应依申请公开诉求。切实推动从源头化解行政争议,降低争议发生率与被纠错败诉率。

3.推动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分析依申请公开事项,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为主动公开,切实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四)聚焦基础夯实,硬化机制平台

1.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机制。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信息管理、信息发布等工作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强化事前审查,落实保密审查,切实依法依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2.持续推进公开平台建设。发挥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做好各类信息更新发布。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不断提高发布质量、提升传播力影响力。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联系,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发布应急管理政务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处室重要工作内容,落实责任人,明确工作责任,切实把政务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深入开展。

(二)狠抓工作落实。实时跟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落实到位。将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能力提升。开展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


附件: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重点任务

具体工作

责任处室

完成时限

1

强化安全生产领域信息公开

动态发布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信息。

各处室、直属单位

全年

2

及时公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信息。

执法队、基础处

全年

3

对违法企业和法人定期公开曝光。

执法队

全年

4

及时将牵头调查的事故调查报告予以公开。

协调处

全年

5

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信息公开

动态发布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信息。

各处室、直属单位

全年

6

各类应急预案调整修订后予以公开。

指挥中心

全年

7

防汛防台责任人信息公开。

指挥中心

汛前

8

及时发布防汛防台、抗雪防冻、森林火灾预警信息和应对处置信息。

指挥中心、防火处

全年

9

及时发布灾情、灾后救助等信息。

减灾处

全年

10

利用媒体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

宣保中心

全年

11

做好民生实事项目信息公开

及时动态发布避灾安置场所建设相关工作信息,做好每季度项目执行情况公开。

减灾处

全年

12

推进其他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审批、信用修复等信息。

法规处、危矿处

全年

13

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时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

法规处

全年

14

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

办公室

全年

15

做好政策发布解读

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相关政策文件公开,同步运用文字解读、图解等形式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各处室、直属单位

全年

16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畅通公开电话、政务新媒体等公众互动渠道。

办公室、宣保中心

全年

17

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会同宣传、网信等部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

办公室

指挥中心

全年

18

推进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办公室

7月底前

19

拓展公众参与方式

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月、安全生产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系列主题活动。

宣保中心

全年

20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

做好依申请公开件办理和答复。

办公室

全年

21

落实季度统计和年度报告发布工作。

办公室

全年

22

做好行政争议源头治理

做好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

法规处

全年

23

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机制

及时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信息管理、信息发布等工作流程。

办公室

全年

24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强化事前审查,落实保密审查。

办公室

全年

25

持续推进公开平台建设

做好网站日常运维,加强网站安全管理。

办公室、科信处

全年

26

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提高发布质量、提升传播力和影响力。

宣保中心

全年

27

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发布应急管理政务信息。

宣保中心

全年

28

加强组织领导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处室重要工作内容,明确责任人,落实专人负责。

各处室、直属单位

全年

29

狠抓工作落实

实时跟进推动,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将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办公室

全年

30

强化能力提升

开展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和培训。

办公室

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