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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在全国首创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报备制度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2-07-05 15:34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推动专项联合执法机制落深落实,近期,杭州市建立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报备制度,由市司法局牵头对全市各执法系统的内部层级监督进行统筹指挥、动态跟踪、整体推进,积极拓展行政执法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压实行政执法监督主体责任。制度中明确,市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和改善本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内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和手段,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要区分个案监督、专项监督等不同监督情形,按照确定监督事项、查找发现问题、反馈督促整改、公开通报问责等环节和步骤,探索形成针对性强、易操作实施的各类监督事项流程规定。要定期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对本系统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情况、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问题等专门事项进行监督。要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解释说明,依法作出处理并进行反馈。要建立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从新闻媒体工作者、企业从业人员、律师、专家学者、社区工作者等社会各界人士中选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畅通公众参与监督渠道。

二是明确行政执法监督报备要求。制度中明确,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在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7个工作日之前,需向市司法局进行报备。落实数字化改革要求,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报备采用“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网上报备的形式,通过电脑或移动端登录“浙政钉”政务办公平台报备拟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的名称、时间、监督计划或方案,实现一键上报、一键备案。市司法局收到报备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对报备不符合要求的通知及时整改。

三是增强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力度。制度中明确,在各市级行政执法机关进行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报备的基础上,市司法局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择机开展联合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提高监督效果。该项制度实行以来,已收到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等6家单位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等6项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报备。根据各单位报备的监督计划,市司法局选取了市公安局报备的项目联合开展公安系统执法质量评查,着重对出警质量、执法管理、办案质量、巡查模型报错等进行检查核查,按照检查、反馈、初核、公示、核定、通报6步骤进行,确保评定流程规范、评定结果公开透明。

四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长效保障。细化法治杭州(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将行政执法机关发挥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开展专项行政法监督成效、落实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报备制度等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并定期开展检查督促,不断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