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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杭州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时间:2022-06-07 11:55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杭防指〔2022〕4号


市防指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进一步明确市防指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现将调整后的《杭州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2022年5月30日


杭州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防指统一指挥下,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全市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共同职责

组织编制防汛防台抗旱本部门、本单位应急预案(含“五断”“五停”)并开展应急演练,报市防指备案;在汛前,组织开展行业系统防汛检查和隐患大排查;在汛期,落实防汛防台应急值守;应急响应期间按要求进驻市防指,参加市防指组织的会商、会议、检查督查、复盘评估、工作组等工作,及时提出建议并报送各类信息;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应对台风洪涝灾害“五停”工作和防范应对“五断”等极端情况。

二、部门职责

(1)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织编制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组织协调重要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指导全市应急避难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监督、指导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和危化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及采矿区、尾矿库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做好防汛防台紧急状况下危化品生产企业、工矿企业等“停工”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水旱灾害的应急抢险和救援工作,统筹指导抗洪抢险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牵头负责防汛防台应急联动平台应用迭代、防汛防台在线“安全生产清单”和“人员避险转移清单”数据共享与更新等;承担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市林水局:承担全市实时水雨情监测和水情、旱情预警;承担主要江河洪水预报,组织实施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对洪水、暴雨、台风暴潮和干旱可能带来的水旱危害等作出形势分析,提出相关防御建议;监督、指导、负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和水毁水利工程设施修复;指导全市水利系统防汛物资储备与管理;承担水利工程抢险和堰塞湖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做好防汛防台紧急状况下水利在建工地等“停工”工作;牵头负责防汛防台在线“小流域山洪灾害清单”和“山塘水库河网清单” 数据共享与更新等。

(3)市城管局:牵头协调管理范围内市政公用领域防灾救灾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城市排水防涝、城市供水危机防御和应急处置;监督指导建成移交后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下行式立交桥的安全管理;在断水、断气情况下指导做好城市供水和供气恢复工作;牵头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应急联动机制建设;负责本行业防汛防台在线“城市内涝和城市安全运行清单”数据共享与更新等。

(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指导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工作,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并提出应急治理措施;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牵头负责防汛防台在线“地质灾害清单”数据共享与更新等。

(5)市气象局:承担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对重要天气形势和台风、暴雨、干旱等灾害性天气进行分析预测并滚动预报,提出防御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旱情监测,并根据旱情和气象条件,组织实施全市性人工增雨防旱抗旱作业;协助做好地质灾害、洪水、城市积涝、风暴潮等监测预报预警。

(6)杭州警备区:组织指挥杭州民兵分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区群众;协调办理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请求部队参加抢险救灾行动的相关事宜;协调驻杭部队和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市政府做好抢险救灾相关保障工作;与宣传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部队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7)市委宣传部: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新闻发布和舆论调控工作;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抗旱相关网络宣传工作;指导协调防汛防台抗旱相关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

(8)市发改委:监督、指导防汛防台抗旱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工作;指导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防汛防台工作;协调防汛防台抗旱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监督指导电力企业做好防汛防台抗旱供电保障和断电应急处置工作。

(9)市建委:负责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防汛防台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按照防汛防台规定做好“停工”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和工地的安全;按要求组织做好防汛防台工程应急救援队伍的准备;监督指导灾后重大建设设施安全和灾害损失评估及灾后恢复;负责本行业防汛防台在线“城市内涝和城市安全运行清单”数据共享与更新等。

(10)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救护和受灾人员心理干预工作;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和心理干预等工作。

(11)市经信局:指导工业企业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按职责指导做好防汛防台紧急状况下工业企业“停工”工作;调查核实工业企业灾情;指导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防汛防台抗旱断网等通信保障等工作。

(12)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监督指导旅游景区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指导旅行社做好游客、旅游从业人员安全转移等应急工作;指导做好防汛防台紧急状况下旅游景区“停业”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广电媒体及时报道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动态;宣传防汛防台抗旱知识;在市防指、市气象部门对暴雨、洪水、台风发出预警信息后,要及时滚动向公众播发。

(13)市教育局:监督指导学校防汛防台安全工作;指导学校“停课”工作和人员转移避险;组织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组织指导学校灾后恢复。

(14)市公安局:负责处置救灾现场治安警戒和秩序管理,负责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要物资设备的治安防控和保护, 确保防汛防台抢险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协助市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防台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防汛防台紧急期,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负责公安监控平台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

(15)市民政局:支持培育应急救援类社会组织建设,引导鼓励相关社会组织参与防灾、救灾、减灾活动;负责养老机构的防汛防台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经灾害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受灾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帮助其渡过难关。

(16)市财政局:按规定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市级资金保障,对部门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17)市住保房管局:负责全市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开展避灾场所等危险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做好危房管控工作;监督指导物业管理企业做好地下车库等地下空间的防汛防台工作;提供房管系统洪涝台旱灾害损失情况;牵头负责防汛防台在线“城市内涝和城市安全运行清单”数据共享与更新等。

(18)市园文局: 负责督促指导全市园林绿化和文物遗产的防汛防台抢险与抗旱工作、古树名木的加固和树木倒伏后的扶正与清理及信息上报工作。

(19)市数据资源局:组织、协调防汛防台抗旱公共和专业数据资源的整合、归集、应用、共享、开放;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的大数据支撑;负责防汛防台抗旱电子政务网络和视频会议系统技术保障。

(20)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公路、水路设施安全度汛;指导水毁公路和航道设施的修复,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应急通行;协助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装备紧急运输;配合公安部门实施公路交通管制;负责市管内河交通管制;督促、指导地铁运营企业做好地铁防汛隐患排查及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做好防汛防台紧急状况下交通在建工地等“停工”工作;指导做好防汛防台紧急状况下公路、水上交通“停运”工作;牵头负责防汛防台在线“交通运输清单”数据共享与更新等。

(21)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农业防汛防台抗旱和灾后救灾恢复生产;组织市级农作物应急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调查汇总农(渔)业灾情;监督指导农家乐、渔家乐防汛防台安全管理;监督指导渔船防台安全管理。

(22)市生态环境局:监督、指导、协调因洪涝台旱灾害引起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在高温干旱期,指导各地加强水质监测和企业排污监督管理。

(23)市人防办:负责市属公用人防工程的安全防范和抢险工作;利用“962790”人防专线电话为城市基础设施突发事件提供应急信息处置平台保障;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开展应急支援工作。    (24)杭报集团:报道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动态;宣传防汛防台抗旱知识。

(25)杭州文广集团:根据市防指和市气象部门提供的台风、汛情、旱情和气象预警信息,指导、协调、监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时向公众发布防汛防台抗旱信息,牵头负责向市民发布温馨提示;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26)市公安局交警局:负责防汛防台应急指挥、抢险、人员救治的交通保障;负责道路秩序维护,紧急情况下,对部分道路实行交通管制;联合交通部门及时排除因灾造成的道路堵塞;防汛防台应急响应期间,向市防指提供实时道路交通信息;负责接入智能机箱的交通信号灯的用电安全,督促指导道路施工建设主体落实智能交通设施管养责任,防止涉水漏电伤人事故发生。

(27)国网杭州供电公司:保障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电力供应;做好断电情况下电力抢修、临时供电等工作;保障所属电力企业、电力设施防汛防台抗旱安全;督促所属水力发电企业严格执行控制运行计划并服从调度;组织抢修水毁电力设施;承担防汛防台在线涉及配供电设施内容的建设和管理。

(28)市商务局:负责并指导各地洪涝台旱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和应急供应;指导做好防汛防台紧急状况下商场、超市等营业场所“停业”工作;监督、指导粮食物资系统防汛防台工作,负责组织救灾应急成品粮供应,保障市场供应,并配合做好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29)市供销社:做好农资应急储备和灾后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工作。

(30)市地铁集团:负责做好已投入运行的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防汛防台工作;负责做好地铁建设范围内在建工程的防汛防台工作;落实地铁运营线路的度汛安全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和人员疏散工作;做好防汛防台紧急状况下地铁“停运”工作。

(31)市商旅集团:负责所辖企业和生产经营场所的防汛防台安全监管;负责为参与抢险救援的军队做好食品调运供应保障工作。

(32)市交投集团:负责指导集团系统各经营单位做好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所辖运输企业和营运道路、在建工程、客运场站、码头等责任单位落实防汛防台安全措施,组织应急抢险。

(33-36)杭州电信公司、杭州移动公司、杭州联通公司、华数集团:负责所辖通信设施、基站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和灾后抢修;保障防汛防台抗旱信息网络平台和通讯平台安全;负责防汛抢险指挥和灾害救援过程中的应急通信保障;根据市防指和市气象部门提供的信息,负责向所辖系统平台用户发布防汛防台抗旱预警信息和提示信息。

(37)市钱江新城管委会:负责做好管理范围内的防汛防台工作,落实在建工地安全度汛。

(38)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参与积水排涝工作,完成市防指交办的其他应急抢险任务。

(39)市运河集团:负责做好管理范围内的防汛防台工作,落实在建工地安全度汛。

(40)市城投集团:负责保障运行管理的城市公共交通、供水、供气、垃圾收运填埋、污水处理及城市河道配水设施的正常安全工作,确保市政公用环卫基础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加强公共交通运行管理,按要求做好城市河道的预排预泄工作;按要求做好防汛防台应急抢险物资、车辆、机具设备和应急抢险队伍等的准备工作。

(41)武警杭州支队:组织所属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区群众、维护灾区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