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杭州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2- 06- 01 15: 51 来源: 浏览次数:

杭政办函〔2022〕3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5月18日   


杭州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杭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际湿地城市认证提名办法〉的通知》(办湿字〔2020〕110号)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保护好西湖和西溪湿地作为杭州城市发展和治理的鲜明导向,以江、河、湖、海、溪“五水共导”为依托,以保护健康稳定的湿地生态系统为重点,切实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利用和管理,全力推进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加快打造生态文明之都、美丽中国样本,为建设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

二、目标要求

围绕“奋进新时代、建设新天堂”,打造“闻名世界、引领时代、最忆江南”的“湿地水城”,实现湿地生态系统健康稳定、湿地生态功能充分发挥、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建成湿地保护管理的“重要窗口”、修复利用的“美丽样板”。到2025年底,全市湿地率不低于8%,湿地保护率达到60%以上,全面达到国际湿地城市认证指标要求,成功创建国际湿地城市。

三、重点工作

(一)完善湿地保护规划体系。

秉持国际湿地城市建设理念,依托我市湿地资源禀赋,坚持规划引领,加快实施《杭州市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补充调查县级湿地资源状况,高标准编制县级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加强湿地保护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紧密衔接,将湿地保护相关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责任单位:市林水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县(市)政府]

(二)健全湿地保护管理制度。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湿地保护法规体系,推动制定《杭州市湿地保护条例》,严格实施《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全面推行林长制,巩固深化河湖长制,健全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实行最严格湿地保护制度。将湿地面积、湿地保护率、湿地生态状况等保护成效指标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等制度体系。优化湿地保护投入结构,探索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制定出台《杭州市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实施办法(试行)》。[责任单位:市林水局、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考评办,各区、县(市)政府]

(三)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加强湿地用途管控,确保全市湿地面积稳定。推进湿地保护小区建设,科学编制建设方案。深化“五水共治”碧水行动,加强水资源管理,保障湿地生态用水,提升湿地水质。开展全市湿地资源动态监测,编制形成近三年湿地面积和湿地保护率监测报告、杭州市湿地资源调查报告。通过湿地多用途管理区、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形式,确保全市湿地保护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市林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市治水办,各区、县(市)政府]

(四)严格重要湿地保护管理。

按照省级以上重要湿地保护管理要求,制定重要湿地年度管理计划,开展动态监测评估,建立生态预警机制,编制《杭州市重要湿地生态预警监测报告》,落实生态保护绩效评价管理,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性灾害事件,确保重要湿地生态系统稳定。2022年完成4处省级重要湿地的申报。(责任单位:市林水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萧山区、余杭区、钱塘区、富阳区、淳安县政府)

(五)推进湿地生态修复行动。

加快实施《杭州市湿地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落实湿地生态修复各项目标任务,打造西湖、西溪、千岛湖国际一流湿地,建成湘湖、阳陂湖等国内知名湿地,提升杭州大湾区、千亩田高山沼泽、三白潭等市域特色湿地。实施钱塘江、富春江、京杭大运河、苕溪湿地群落的生态修复,建设美丽湿地。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强化水域保护管理和生态修复,推动“美丽河湖”向“幸福河湖”迭代升级。推动全市域小微湿地生态修复,增强市民获得感。[责任单位:市林水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建委、市园文局、市钱江新城管委会(市三江汇管委会)、市运河集团,各区、县(市)政府]

(六)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

厚植生态文明理念,举办湿地保护研讨会,组织开展“世界湿地日”系列活动。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湿地生态文化,普及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和知识。建设湿地自然教育或宣教场所,推动湿地保护知识进学校、进社区。建立湿地保护志愿者制度,组织公众积极参与湿地保护和相关知识传播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教育局、市林水局、市城管局、杭报集团、市文广集团,各区、县(市)政府]

(七)强化湿地资源合理利用。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挖掘湿地文化底蕴,培育湿地生态产业,提升湿地供给、调节、文化以及支持等功能,开展湿地生态系统综合效益评估。将“西湖西溪一体化”“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钱塘江涌潮”“千岛湖世界湖泊”“西湖世界文化遗产”等打造成为湿地资源合理利用的样板,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荣的宜居城市。[责任单位:市林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文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运河集团,各区、县(市)政府]

(八)打造杭州湿地国际名片。

讲好“杭州湿地故事”,总结推广“生态优先、最小干预、修旧如旧、注重文化、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西溪模式”,凝炼提升“一河(湖)一策”“两山转化”“数字赋能”等先进经验,打造湿地保护与城市发展“双赢”典范,提升杭州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林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园文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治水办,各区、县(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组建杭州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工作专班,加强指挥调度、统筹协调、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各区、县(市)政府和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将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攻坚,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要素保障。完善全市湿地管理职责体系,落实市和区、县(市)湿地管理人员力量。优化湿地保护与修复资金投入结构,保障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必要的工作经费。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湿地保护与修复。

(三)强化宣传发动。围绕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工作主题,制定实施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宣传活动方案,制作国际湿地城市中英文宣传片,投放湿地宣传公益广告,在市主要媒体开辟创建国际湿地城市专栏,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国际湿地城市创建活动,切实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