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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5-05
发布单位: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查处一起储存危险物品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可靠及安全设备未定期检测案
时间:2022-05-05 14:49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2022年1月11日,杭州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依法对杭州全兴塑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危险化学品周转库内风机电源线漆包线外露,部分电气线路未采用金属管线和螺纹连接,不符合防爆要求;检查还发现当事人未定期对危险化学品周转库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进行防雷检测。执法人员当即作出《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改正。1月14日,杭州市应急管理局以杭州全兴塑业有限公司涉嫌储存危险物品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可靠及安全设备未定期检测为由立案调查。

调查查明,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近日,杭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和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三万元整(3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