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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5-17
发布单位: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查处一起生产经营场所安全出口锁闭、储存危险物品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可靠及安全设备未定期检测案
时间:2022-05-17 10:44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2022年2月17日,杭州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杭州早川电线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生产经营场所安全出口锁闭、储存危险物品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可靠及安全设备未定期检测。执法人员当即对杭州早川电线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2月18日,经杭州市应急管理局批准,以杭州早川电线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场所安全出口锁闭、储存危险物品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可靠及安全设备未定期检测为由立案调查。

调查查明,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近日,杭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