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0MB19370226/2022-26586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3-25
发布单位: 市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医保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思路
时间:2022-03-25 11:41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2021年,市医疗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展现“重要窗口”头雁风采,着力完善市级医疗保障制度框架,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保障基金运行平稳、安全可持续,年度重点工作取得实效。

(一)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代拟完成《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全市医保制度改革“架梁立柱”。制定杭州市医疗保障事业“十四五”规划和助推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建设实施方案,为我市未来5年医保事业发展“夯基垒台”。制定《杭州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按照政策、系统、收支“三统一”要求,梳理调整差异政策,开展基金测算分析,完善政府分担机制,升级改造业务系统,确保2022年市级统筹平稳过渡。指导推出并多次优化我市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项目“西湖益联保”,2021年参保470.30万人。

(二)保障民生坚实有力。全市基本医保参保1126.88万人(职工医保760.52万人,城乡居民医保366.36万人);生育保险参保553.94万人;户籍人口参保率99.72%。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及时下调新冠核酸检测价格,实行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疫苗。

(三)医保改革纵深推进。推进DRGs点数付费改革,做好审核结算、年度清算、交叉检查等工作。搭建DRG基金结算管理平台,提升DRGs数据质量智能化监管水平。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国家和省级集采中选结果落地执行。各批次的药品和耗材均已超额完成国家、省下达的阶段性集采任务。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考核,累计新增80个医疗服务项目、调整完善106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将55个项目及对应医用材料纳入支付范围,加强中药饮片价格动态调整,更好地满足群众就医需求。

(四)基金监管成效显著。大力开展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广泛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优化云监控、实名制监管、大数据监管和社会监督管理系统,在创新基金监管方式、信用体系建设、医保智能监控等领域先行先试。

(五)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坚持线上、线下“两条腿”走路,创新“医银合作”模式,向主城区314家银行网点延伸下放医保高频事项,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依托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实现跨省异地就医自助备案,异地就医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全市定点医药机构7491家(定点医疗机构4343家,定点零售药店3148家)。市域外可直接刷卡结算的省“一卡通”定点医疗机构2653家;全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40990家。

(六)智慧医保建设加速。推进“智慧医保”平台建设,拓展“互联网+”医保服务,大力推广医保电子凭证使用,指导定点医药机构完成医保电子凭证改造,全市960.74万人激活电子凭证。

(七)医保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医保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以省、市委巡视巡察为契机,开展全方位“政治体检”。常态化开展学习培训,实现党建、医保深度融合。开展助企帮民活动,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突出重点工作考核评价,促进责任传导落实。制定清廉医保建设方案,从严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二、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我局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政治引领、制度建设、改革推进、数字赋能、智慧监管”为主线,以排头兵姿态和先行者担当,促进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作出更大贡献。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队伍建设坚强有力。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委部署上来。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开展学习培训,将共同富裕、数智建设、依法行政、业务提升等内容融入其中,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强党建,不断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着力打造能打敢拼、创新争先的医保干部队伍。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待遇保障更加公平。着力推动共同富裕建设,加强督查协调,确保市级统筹顺利实施;逐步优化“西湖益联保”产品设计,指导监督理赔服务;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和政策,积极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制定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和个账改革落地实施方案。

三是聚焦重点领域,提升医保治理效能。深化以总额预算为基础的支付方式改革,修订DRGs点数付费实施办法和评价细则并做好DRG病案交叉检查、特病单议等工作。研究制定门诊支付方式改革文件,分类推行按人头付费或“APG点数法付费”。认真落实药械集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工作,加强中药饮片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规范医疗机构中药饮片加成管理,保障中药饮片使用质优价廉。强化优化协议管理,持续规范医疗行为,优化定点机构精细化、动态化分类管理。

四是推进智慧医保建设,数字化改革提速增质。根据省级部署,做好“智慧医保”平台建设准。精简网办流程,做好“掌办”“网办”,持续提升经办服务水平;扩大“医银合作”,方便特殊群众现场办事。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加强异地就医备案“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一网通办”。深化“互联网+”医保服务,提升医保服务水平。

五是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促进基金安全更可持续。强化提升智慧监管,重点建设监管模型,形成监管闭环,加强大数据监测拓展,升级基金智慧监管系统,完善智慧监管办法,提高监管规范性、实效性,实现多角度、更全面的风险预警。探索打造高素质数据分析研判队伍,会同执法部门对基金运行苗头性问题和高风险数据提出处理建议,提早防范化解基金运行风险。加大专项治理力度,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检查,对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探索实施行业自律和信用评价管理,提升行业自律自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