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
时间: 2022- 03- 10 11: 06 来源: 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2021年市建委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依法行政,发挥法治工作对行业管理的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为我市城建事业和各项中心工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就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站位,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

1、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健全法治政府建设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处室及工作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通过认真组织开展建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深入学习宪法和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的主要论述,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抓住法治政府建设关键少数,认真谋划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2、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档案制度,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档案材料的日常报送。做好委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的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建委年终目标责任制考评。

3、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升依法行政决策能力。

严格遵守《杭州市建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实现全流程记录和归档留痕。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服务依法决策的作用。

4、发挥建委政府法律顾问作用。

通过公开招标形式择优选聘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钱雪慧等6名律师作为市建委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我委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中的作用,提高其在我委行政决策、行政应诉、信息公开、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审查、信访等事务的参与度,有效规避和防范行政法律风险。创新了团队讨论、现场驻点提供现场法律咨询答疑等法律服务模式。重大法律事务通过律师团队讨论,出具全面的书面法律意见。一般的法律事务通过现场驻点律师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解决。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签订和履行监管,提升行政机关合同管理的法治化程度。

(二)加强立法工作和规范性文件管理

5、紧抓立法工作。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实施方案》,主动对接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市司法局,对预备项目《杭州市乡村建设条例》及调研项目《杭州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深入开展立法调研,进一步完善条例内容。征集选报《杭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条例》等4立法建议项目,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优势,为城市建设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6、全面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

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严格遵循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制定程序,加强对制定主体、程序、内容等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时以文字、视频、图表等方式进行解读。2021年,审查文件20余件,报市政府发文2件,印发规范性文件8件,联合发文1件,并按要求及时进行了备案。多次开展针对不符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等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并对截止2021年6月1日前制发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杭州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10件,失效3件,修订13件。同时对1件市政府规章2件市政府文件提出废止建议,6件市政府文件提出修改建议。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执法

7、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中央、省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广数字化图纸,分级分类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提升并联审批、批后监管、联合验收的效率。

8、加强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各项防控和应急措施。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提升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水平。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完善综合协调机制。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

9、加快政务数字化改革。

加强政务信息系统优化整合,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加强“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加快实现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基层治理平台、投诉举报平台等互联互通,全面推广应用“浙政钉·掌上执法”。推进全省建设执法办案系统应用。积极参与“城市大脑”建设,做好“一整两通三同直达”相关工作,不断推出群众有感、治理有效的数字驾驶舱和应用场景。

10、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全面贯彻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依法规范施工许可、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房地产企业资质许可等行政许可。依法开展建筑市场发承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行政检查以及行政征收、行政奖励等行政执法行为。二是充分利用“百日安全专项督查”等载体,加强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三是依法查处行政违法案件。2021年共办理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7件。凡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案件均按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经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四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规范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的要求,对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我委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决定进行自查。并组织建委法制审核人员、法律顾问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进行督查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的瑕疵,提高建委行政执法水平。

11、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根据《浙江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2021年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完成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四)紧扣营商环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2、深入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加强对涉及建筑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两轮公平竞争审查。对我委去年抽检发现的公平竞争问题积极整改反馈。

13、全面推进“无证明化”改革。

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清理证明事项、减少证明材料,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最大程度精简和优化各类证明。

(五)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及非诉法律事务工作

14、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2021年以来根据市司法局《关于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继续做好复议权告知、复议申请引导、办案配合、工作交接等工作,确保有关工作无缝衔接。

15、做好行政应诉应议工作。

2021全年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6件,行政复议案件2件,无一败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落实本机关工作人员出庭、旁听制度,增强业务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16、依法做好行政调解工作。

对工程款纠纷依申请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今年累计调解成功工程款纠纷3件,涉及争议金额288.07万元。

17、认真做好信访工作。

进一步梳理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积极引导信访当事人依法信访。切实开展信访事项转行政检查工作,切实提高执法工作实效。

18、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深化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加强舆情回应,注重政民互动,提高公众满意度。

(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升普法实效。

19、围绕市普法办的年度普法教育工作目标,落实落细建委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一是开展机关公务员及行政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活动。通过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城建大讲堂、建设网普法园地、内部办公系统《学习园地》等载体开展以案释法、学法用法等普法活动。多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和《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组织公务员完成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和八五普法等系列活动;二是采用新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在《杭州建设》微信公众号开设“我在城建一线学法”专栏。共计发布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杭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办法》等十余篇专题解读文章,扩大我委普法宣传影响力;三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送法进工地”等活动,通过民工学校等面向建筑业从业人员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通过“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主题活动,通过现场会、推进会、培训会、现场联合检查、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法律法规。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需进一步提高。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有效性与建设法治政府要求仍存在较大的差距。部分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与落实“三项制度”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还存在差距,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聚焦疑难,服务大局的能力需进一步提升。针对新形势下审批制度改革、数字化改革等带来的新挑战,以及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动,破解法制障碍,服务中心大局能力水平的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

建委党组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建设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进一步整合优化部门职责的基础上,积极履职。党组书记、主任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和各处室各负其责、合力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年初、年中的建委党组会专题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并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组织领导干部开展学法用法和班子成员述法活动,全年党组班子学法4次以上。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将出庭应诉作为学习业务、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的有效途径,党组书记、主任带头出庭应诉,行政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

(二)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确保决策科学公开。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强化重大行政行为备案审查。做好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领域的全面贯彻落实,进一步促进系统内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依法处理行政争议。

完善涉诉业务机构出庭应诉机制,对人民法院、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诉讼和被复议案件,积极做好答辩(答复)、出庭等。加大行政争议案件的调解力度,不断提高调解率。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和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和行政复议机关的意见建议。加强总结分析工作,研究涉讼案件类型、特点及存在的共性问题,探索改进行政行为的方式方法。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推动案情通报分析、案件移送制度建设和落实。加大城乡建设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切实开展诉源治理,做好行政调解工作。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对建委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筹领导,优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专题听取并讨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报告、“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以及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制度。带头贯彻执行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全面落实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不断提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依法决策、规范执法。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机制,增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建委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建设。

在行政执法重点领域建立标准化执法指引,开展“教科书式执法”活动。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审核人员配备率不少于本部门执法人员总数的5%。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着力构建“审批—监管—处罚—监督评价”和“巡查—调查—处罚决定—权利救济(复议诉讼)”的全流程双闭环,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案件移交机制、案件通报机制,实现事前审批、事中监管与事后处罚的无缝衔接。

(三)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

针对新形势下审批制度改革、数字化改革等带来的新挑战,结合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动,深入研究突出疑难涉法事务难题,着力破解法制障碍,服务中心大局。结合浙江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管理系统,进一步深化“互联网+监管”暨双随机监管工作,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和日常监管融合升级模式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深做实,促进公正文明执法,保障行政执法决定合法适当。

(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和优化建委法治工作力量,确保建委所有行政执法岗位的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达百分之百。继续落实党组中心组会前学法制度。多措并举,强化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法制培训,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强法制审查人员和公平竞争审查人员业务提升,保障审查质量和效率。继续做好普法相关工作,落实普法责任制,继往开来,为“八五”普法开好头,将普法工作做细做精。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