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2-02-24 16:23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2021年,杭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抓实干,为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杭州市入选国家首批六个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持续深化商事改革,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和政策措施类文件公平竞争审查与清理。成立中国(杭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强化地方金融监管,开展金融放贷领域乱象整治和私募基金风险排查。打造“无证明化城市”,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二是推动政府数字化改革。以“一件事”联办为标准,打造“政务智服”多跨场景,实现“一件事”联办事项75项,“企业开办一件事”全程帮办30分钟办结,“投资审批一件事”申报材料减量80%。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率达87.13%。持续深化“互联网+监管”,掌上执法率达99.92%,“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达100%。三是加强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坚决落实“源头查控+快响激活+硬核隔离+精密智控”机制。建立健全全领域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和全行业、全灾种区域覆盖、上下对应的应急预案体系。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重要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公众获知、查阅政府信息的便利度。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建立政策解读向下传递机制。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坚持柔性答复。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听证、建言献策等栏目,积极开展政务公开社会评议。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行政立法工作。在全省率先出台政府规章争议较大的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工作规程。起草、制定《杭州市西湖龙井茶保护管理条例》等11件法规、规章。组织开展87件市政府规章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专项清理,废止和修改8件。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出台《杭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对36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9件市委市政府联合发文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266件区、县(市)政府和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出台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工作规则、民意调查工作规则,市、县、乡三级实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全覆盖。二是提升依法行政决策能力。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建立外聘法律顾问备选名册。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服务依法决策的作用,全市公职律师达938名,同比增加28.85%。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杭州市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60%的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执法事项纳入综合执法,综合执法事项拓展到65%以上的执法领域。稳步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16个乡镇(街道)成立综合执法队,县级及以下综合执法力量达85%。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全省率先出台保障新行政处罚法实施的10条工作指引。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广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推进非现场执法。以临安区等为试点构建监管执法“一件事”全链条,探索“事项三色清单、分类刚柔并济”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大对“大数据杀熟”等的执法力度,开展网络订餐、校外培训等行业乱象整治,严打电信诈骗。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对全市水利系统等进行行政执法质效评议,开展涉民生执法等专项监督和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在全省率先推出规范行政执法职责争议处理的工作机制。确认全市第二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全市转换和新申领统一国家行政执法证34539本。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开展“以案治本”专项行动,积案难案化解率54.5%。探索行政复议“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办案时限压缩56.9%。全市办结复议案件6010件,直接纠错182件,纠错率8.2%,同比下降2.4个百分点。全市发生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187件,败诉128件,败诉率5.57%,同比下降4.23个百分点。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5%,同比上升3.75个百分点。二是深入推进争议调解。出台《杭州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办法》。大力推动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实质性运行。出台《杭州市行政赔偿和追偿办法》,在全国首创设立政府行政赔偿追偿委员会。三是有序推进行政裁决示范化建设。推动行政裁决机关依法履职,开展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行政裁决标准化建设等示范项目建设。

(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出台《法治杭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开展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15次,组织77名新任市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近3年来市政府任命的市政府副秘书长、组成部门市管副局级领导干部60余人参加宪法宣誓仪式。三是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成立杭州市习近平法治思想普法宣讲团,积极筹建国家宪法宣传教育馆,成功创建8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四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上线“杭州公共法律服务”支付宝小程序,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掌上办、指尖办。完善公证和司法鉴定便民服务,规范和精简公证证明材料。深入开展律师行业“法雨春风”为民服务活动等。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政府基层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基层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的科学性有待提高,部分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仍存在合法性问题,部分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覆盖面有待拓宽,审核质量有待提升,公职律师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基层法治建设机构和人员力量配置比较薄弱。

(二)规范执法的理念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违建拆除等领域执法不规范问题依然较为突出,执法公示不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部分区、县(市)对基层行政执法的监督督察及考评的实效性、针对性有待加强。

(三)行政争议诉源治理与实质化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虽然“两高一低”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违建拆除等领域行政争议调解率有待提升。一些部门对行政争议调解工作重视不够,调解力度有待加大。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印发《杭州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研究制定“十四五”期间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暨府院联席会议等专题会议。市政府主要领导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多次听取汇报并作出批示。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职,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测评专项评议内容。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考评结果纳入党政综合目标考核。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及35个部门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报告。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情况督察。积极培育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7个项目获评省委依法治省办“有辨识度有影响力法治建设成果”。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着力加强法治政府基层基础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我市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实施意见,实施重大行政决策能力提升工程,探索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动态衔接机制,建立公职律师统筹调配使用机制,全力做好国家宪法宣传教育馆建设,开展护航亚运会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监督问责与考评力度。

(二)着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和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贯彻实施新行政处罚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易产生行政争议领域建立标准化行政执法指引,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行使和裁量基准适用,建立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健全行政执法评议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

(三)着力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引导重点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继续进驻矛调中心,积极探索互联网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探索建立市级大调解协会。巩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出台行政复议办案标准化指引。完善府院、府检联动机制,落实败诉预警、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努力实现行政诉讼案件发案量、败诉率、负责人出庭率、诉讼调撤率四项指标“两控一稳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