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22-26533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函〔2022〕6号 成文日期: 2022-01-27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00-2022-0001
《杭州市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2-02-11 09:54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为高水平开展国家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杭州市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要求,制定出台了《杭州市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背景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鼓励支持地方先行先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国务院部署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等6城市开展国家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试点的层级高、影响深、力度大。

(一)层级高。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直接交付给杭州的重大任务,是杭州为国家试点的使命担当,是杭州进一步突破提升、全面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重大机遇。试点工作经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3年内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2021年10月31日以国务院文件正式印发。

(二)影响深。首批6个试点城市市场主体总量达1570万,占全国九分之一,并集聚了大量的外资外贸企业,是国际社会了解我国营商环境的重要窗口。对标最高标准最佳实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更好维护我国作为全球主要投资目的地国的良好形象,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

(三)力度大。国家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力度前所未有,推出了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提升投资建设和贸易便利度、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加强和创新监管等10方面101项改革事项。改革举措突破了1部法律和7部行政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已授权在试点城市暂时调整适用有关规定。相关改革举措的落地将为市场主体带来巨大经济效益或节约大量成本。

二、总体考虑

《实施方案》主要有四方面考虑:

一是全面落实国家试点任务。高标准落实国家明确的101项改革任务,我市把他细化为344条具体改革举措,分门别类扎实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国家要求的“规定动作”。

二是拓展杭州特色改革。在国家试点“规定动作”外,按照“不搞简单取消下放、不搞税费减免、不涉及安全”的原则,结合杭州产业发展特色、政府数字化改革等实际,推出了一批“自选动作”,共52项特色改革事项,并细化成165条具体改革举措。

三是部分改革举措突破现行法律法规。试点改革举措突破了1部法律、7部行政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均已授权暂时调整适用相关规定。根据国家授权,杭州《实施方案》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授权暂时调整适用《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保障了我市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依法依规顺利实施,赋予了我市更大改革自主权,更大力度开展先行先试。

四是落实更加严格的全流程全链条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我们在“放”的同时,加强了“管”的力度,把夯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法、提升监管效能作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每一项改革事项均明确了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对可能因试点带来的政策或管理方式变化,也逐项设计了过渡方案,避免出现监管漏洞和管理盲区,确保试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三、试点目标

《实施方案》提出,经过三至五年的创新试点,杭州市营商环境竞争力跃居全球前列、全国领先,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集聚和配置各类资源要素能力明显增强,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率先建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加快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为国家营商环境建设作出重要示范,提供杭州经验。

按照“先发更优、后起更秀”的原则,使杭州的改革更有成效:

一是打造单项冠军。对于综合测绘、公共数据开放等具有全国领先优势的改革事项,持续走在前列,努力打造“单项冠军”。

二是形成先发优势。对于联合验收、客货运输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与核验等源自我市痛点堵点难点的改革事项,抓紧进行改革突破,形成先发优势。

三是力争后起更秀。对于市场主体除名制度等其他试点城市提出并已先行开展的改革事项,积极向兄弟城市学习借鉴基础上,力争后起更秀。

四是体现数据红利。充分发挥我市数字化改革优势,加快打破信息孤岛,减少企业群众纸质材料提交和现场办事。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改革内容涉及面非常广、非常具体,推出了153项改革事项,涵盖了国家明确的101项和杭州特色的52项,以及暂时调整适用的3部法规规章有关规定。主要内容有十个方面:

(一)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推出了7项改革事项,主要有:一是支持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深化“一照多址”改革,扩大适用主体和区域范围。探索实施“一证多址”改革,便利企业在一定区域内开设经营项目相同的分支机构。二是便利跨区域开展经营活动。禁止在招投标领域设置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清除政府采购领域各类隐性门槛和壁垒。推进11类客货运输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与核验。

(二)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推出16项改革事项,主要有:一是实施透明规范的市场准入。推进开办企业全业务“一网通办”,企业变更登记“一件事”改革,企业年报“多报合一”。二是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实施注销登记“同城通办”,探索建立市场主体除名制度。鼓励运用破产预重整制度,健全企业破产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明确破产企业的相关权利人对破产管理人的推荐权。

(三)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推出17项改革事项,主要有:一是深化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立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深化“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分阶段整合相关测绘测量事项,深入开展一般工业项目联合验收。二是优化建筑工程管理。试点推行建筑师负责制,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三是提升市政公用服务水平。对水电气等市政接入工程采用承诺备案或并联审批,优化“去申请化”供电服务模式,稳步推行不停电作业。

(四)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推出18项改革事项,主要有:一是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探索对食品自动制售设备等自动化、无人化新业态经营者发放食品经营许可。二是促进知识产权交易转化。协同建设长三角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和交易服务平台,健全政府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三是推动创新要素高效配置。探索在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制度改革试点。优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信息变更管理模式。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四是优化公共服务保障支撑。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婴幼儿智慧化照护服务。探索建立医保智能报销系统,便利医疗费用电子发票零星报销。

(五)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出15项改革事项,主要有:一是进一步提高进出口通关效率。逐步扩大“两步申报”适用范围并完善容错机制。制定杭州市跨境科研用物资正面清单,简化研发用途设备和样本样品进出口手续。二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通道。探索“线上下单、线下展示、定点配送”、“数字清关”等跨境电商新模式。打通企业供应链系统平台与“单一窗口”申报平台自动报关通道。推行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出口退税服务。争取打造全球跨境电商退货中心仓,解决超过法定期限的跨境保税商品退换货难题。

(六)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服务管理。推出11项改革事项,主要有:一是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简化港澳投资者办理商事登记流程和材料,将更多涉外审批服务事项纳入“一网通办”。探索建设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二是优化国际化人才服务管理。结合实际制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地方认定标准,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完善涉外公共服务,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居留许可实行并联审批。

(七)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推出9项改革事项,主要有:一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化待遇。二是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网络虚假宣传、刷单炒信、虚假交易等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加大对医药、汽车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反不正当竞争监督检查力度,更好地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三是营造公开透明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市场。实现全行业、全类型、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全覆盖。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优化水利工程招投标手续,推进养护工程中标企业履约过程去资金化,全面实现政府采购供应商“免证明化”。

(八)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监管。推出19项改革事项,主要有:一是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在消防安全、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理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预付式消费、成品油、农产品等领域监管机制。探索依法制定实施惩罚性赔偿和内部举报人制度的具体办法。二是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建立杭州市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强制清单。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分级分类监管。绘制城市水、气、电、路、桥、隧等风险“一张图”。三是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在市场监管、税务等领域,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机制。开展行政执法监管“一件事”集成改革,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

(九)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推出14项改革事项,主要有:一是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探索建立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不履行合同约定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畅通政府失信投诉举报渠道,探索建立政务诚信行政诉讼执行协调机制。二是实施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商标恶意注册和专利非正常申请快速处置联动机制,开展商标专利巡回评审和远程评审。强化涉外知识产权维权和纠纷调解,加强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三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打造线上线下融合互通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跨境贸易法庭建设,深化网络空间司法治理。建立市场主体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登记承诺制度。深化司法拍卖不动产“一件事”改革。

(十)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推出27项改革事项,主要有:一是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推进涉企事项“一网通办”、“一照通办”。推进公安服务“一窗通办”。打造智慧税收服务体系,深化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多税合一”申报。二是深化政府数字化改革。在城市安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等领域探索建设一批典型多跨场景。完善惠企政策兑付事前精准推送机制,全面实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实时兑现。扩大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应用,打造“无证明城市”。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张媚

政策咨询电话:8525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