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22-26985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办函〔2022〕76号 成文日期: 2022-12-23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文秘工作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01-2022-0024
关于《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2-12-29 16:38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一、清理依据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制定机关应当每隔两年组织清理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保持法制统一,提高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我市组织开展了本次清理工作。

二、清理范围、内容和程序

(一)清理范围。2021年12月31日以前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内容。与现行法律、 法规、 规章和上级文件不一致或者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以及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清理程序。一是各清理责任单位报送清理建议;二是汇总清理意见形成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三是就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向各清理责任单位征求意见,并在“中国杭州”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四是清理结果经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清理结果

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662件、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49件、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93件。

四、有关情况说明

继续有效文件中有关财税内容、收费标准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因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继续有效文件中涉及工作任务调整的,按照机构改革方案和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负责实施。

五、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司法局

解读人:何毅

政策咨询电话:8525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