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22-26954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函〔2022〕76号 成文日期: 2022-11-24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有效性: 有效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杭州高新区(滨江)萧山特别合作园的批复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萧山区政府:

你们报送的《关于设立杭州高新区(滨江)萧山特别合作园的请示》(杭高新〔2022〕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杭州高新区(滨江)萧山特别合作园(以下简称特别合作园)。特别合作园规划面积暂定13.48平方公里(其中先行区面积4.5平方公里),包括三江创智新城(5.36平方公里)、未来产业社区(7.13平方公里),以及湖头陈产业园、紫橙产业园、蓝橙产业园(0.99平方公里)三个板块,今后可根据需要经两区协商一致后扩展至其他区域。合作期限为长期。

二、特别合作园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全方位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按照“全市域”“一张图”“一盘棋”的工作要求,围绕合力打造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和高水平建成“天堂硅谷·硅谷天堂”目标,探索杭州高新区“一区多园”机制创新,充分发挥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产业优势和萧山区空间优势,坚持空间统筹、产业统筹、政策统筹、利益统筹,争创全球先进制造示范、国际创新策源示范和跨区产业共同富裕示范。

三、特别合作园要按照合作共赢、优势互补、权责清晰、创新机制的原则,协同配置两区产业资源、空间资源,持续推动先进制造大项目和产业链关键制造环节跨区域落地,率先构建形成市域内闭环的“研发总部+合作园核心制造+周边配套制造”的先进制造业集群生态。

四、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和萧山区要解放思想、提高站位、通力协作,全力支持特别合作园建设发展,为特别合作园创新体制机制、落实要素保障、授权行政审批、服务产业发展等提供强有力支撑。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布局、体制创新、统计核算、土地指标、环保能耗等方面给予积极指导和支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