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22-2694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函〔2022〕69号 成文日期: 2022-11-03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00-2022-0006
关于《杭州市“弱有众扶”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2-11-14 15:19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弱有众扶”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杭州救助和民生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2022年6月,杭州市“弱有众扶”社会救助综合改革正式列入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第二批试点名单。为扎实推进试点改革工作,全力打造共同富裕社会救助“杭州样板”,根据省共富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制定了《杭州市“弱有众扶”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

2.《民政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实施方案》(民办发〔2021〕14号)

3.《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

4.《浙江省社会救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民助〔2021〕72号)

5.《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第二批试点名单的通知》(浙共富办〔2022〕6号)

6.《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

7.《浙江省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擦亮“浙有众扶”金名片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社救联席办(2022)3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含基本情况、试点目标、试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四部分内容,阐述了制定背景和实施基础条件,提出了“三大标志性成果”“四大机制”“五大行动”的改革目标、改革举措和主要抓手,制定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核落实、注重宣传引导等保障措施。《实施方案》主要核心内容:   

1.形成“三大标志性成果”。一是完善兜底型、支出型、急难型、发展型、关爱型救助,形成五型救助“扶弱圈”,实现社会救助从“救贫”到“扶弱”转变。二是拓展应用“谁该帮、帮什么、谁来帮、帮到哪、帮的怎么样”五大场景,形成“五个帮”智救体系,实现闭环式智慧救助服务链。三是按照“一个统领、双线联动、三级体系、四有标准、五位一体”的建设标准,建成具有杭州特色的“12345”助联体模式,实现助联体服务全覆盖。

2.打造“四大机制”。一是打造多维识别“弱”的覆盖机制,解决救助对象识别不精准的问题。二是打造精准匹配“有”的链接机制,解决救助资源供需不匹配的问题。三是打造多元参与“众”的统筹机制,解决救助力量参与不充分的问题。四是打造温暖救助“扶”的实现机制,解决救助服务供给不充足的问题。

3.实施“五大行动”。聚焦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兜底保障共富提升行动;聚焦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实施解难纾困共富提升行动;聚焦“内生动力”发展,实施发展增能共富提升行动;聚焦共同富裕标准下困难群体需求,实施美好生活共富提升行动;聚焦社会力量参与救助长效机制,实施慈惠向善共富提升行动。

四、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22年12月4日起施行,由市民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五、解读机关

本文件解读机关:杭州市民政局救助处

解读人:徐雯

政策咨询电话:0571-89586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