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52/2022-26899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2-10-09 | |
发布单位: | 市经信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经信科技局):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七届浙江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消费〔2022〕185号)要求,决定开展杭州市第七届浙江省
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开展浙江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旨在通过评选,表彰德艺双馨、业绩卓越的工艺美术领军人物,弘扬杭州优秀传统文化,引领工艺美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传统工艺传承与创新,推动工艺美术行业繁荣和发展。
(二)基本原则。第七届浙江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办,地方推荐,专家评选的原则;坚持注重人才,注重技艺,注重创新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杭州市第七届浙江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全面负责杭州市第七届浙江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的领导工作;下设市评选推荐办公室、评审专家组、监督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见附件1)
三、 申报范围
工艺美术作品分类:雕刻工艺、漆器工艺、抽纱刺绣工艺、编织工艺、地毯工艺、金属工艺、陶瓷工艺、珠宝首饰工艺、花画工艺、民族民间工艺、其它工艺,共十一大类。
四、 申报条件
1、申报者应是上述工艺美术品类范围内直接从事设计并制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无不良信誉记录;
(二)连续15年(含15年,本科、硕士、博士全日制学习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从业年限)以上专业从事传统工艺美术设计并制作;
(三)有较高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传统工艺美术行业及其他相关专业领域的学术、专业带头人,在传统工艺美术的传承、保护、发掘、创新、人才培养和为本地区工艺美术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省内外享有较高声誉;
(四)具有市级工艺美术大师称号,同时具有杭州市户籍或在杭州缴纳社保满三年(提供近三年社保,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30日)。
2、专业从事研究、教学、行政和企业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人员不在申报者范围内。应用型高职院校及职业类技工院校专门从事实践教学的教师,同时符合上述1条的可以申报。
五、有关要求
1、申报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填写《第七届浙江省工艺美术大师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2);
(二)提供有关户籍证明、社保证明、学历、职称、荣誉称号、公益活动、成果、获奖情况及有关业绩的证明复印件等书面材料;
(三)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完整、清楚,并由区、县(市)行业主管部门验证并加盖印鉴;
(四)准备好本人设计并制作的参评作品3件(套)。
2、各地在审核过程中,应严格把关,如发现申报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
(一)伪造、夸大业绩,或窃取他人成果占为己有;
(二)有违法行为或因触犯法律等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重违背从艺道德,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申报推荐程序及要求
经商市人力社保局,由各区、县(市)经信局会同属地人力社保局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者提交的《申报书》等材料、参评作品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送市经信局。市经信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报送市评选推荐办公室。请各地按上述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于2022年10月2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所有佐证材料按申报书填报内容顺序胶装成册),由各地经信部门统一报市评选推荐办公室。参评作品送审时间另行通知。市评选推荐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对参评者的作品进行评审。
联系人:刘文吉,联系电话:0571-85257109。
附件:
杭州市第七届浙江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doc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