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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政策解读 | ||||||||||||||||
时间:2022-10-23 15:01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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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理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行政机关应当每隔两年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 二、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的范围是2022年4月1日前,以市局名义发文(含原市政府法制办),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清理过程 一是局属各单位及相关责任处室报送清理建议;二是法务处汇总清理意见形成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三是清理结果在杭州司法行政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四是清理结果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四、清理结果 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4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修改完成前继续有效)。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司法局 解读人:何毅 联系电话:85252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