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0MB19370226/2022-0059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1-30
发布单位: 市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医保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30 10:23      来源:      浏览次数:

2021年,我局根据杭州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着力提升我局法治建设水平,在推进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积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中共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安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和各类法律法规政策作为每次局党组会议的第一个议题,全年专题组织学法用法共计15次。部署推动医疗保障领域法治建设,全年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4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4次。

(二)强化内部管理,严格依法行政

1.认真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制定《2021年杭州市医疗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各处室和局属单位责任分工,积极部署推进“法治医保”建设;召开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对照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面清单及时研究解决医疗保障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激励全局干部狠抓落实。

2.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把发文关,控制发文数量,注重发文质量,全年研究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9个,认真履行公开征求意见、社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涉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审议和备案等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合理合规。严把管理关,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两年一清理”的要求对2021年6月30日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25件,废止失效的11件。按要求对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后评估。

3.有序开展政务信息公开。按规定做好医保领域重要政策文件、行政执法、财政预决算、职能目标进度等信息常态化、规范化公开,全面接受社会大众监督。全年在“中国杭州”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32条;在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已按规定答复;牵头召开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等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5次。

4.妥善化解医保矛盾纠纷。建立重大疑难信访问题沟通交流机制,完成信访交办件30826件,电话咨询32246人次,单位及个人数据查询553件,接待来人来访69人次,维护市信访局知识库156条,化解信访积案5件,信访办结率和回复率均为100%,召开信访协调会4次。加强与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稳慎处理涉诉案件,全年我局被诉行政诉讼案件1件,已调解成功结案;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为同一事由,已决定维持。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指导作用,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局聘法律顾问的沟通对接,局系统法律顾问出具法律咨询回复单279份,现场服务35人次,强化法律风险源头防范,合法合理回应行政相对人诉求。

(三)强化“互联网+”建设,优化医保服务

着力推进医保领域“网上办”“掌上办”“一证办”及“一件事”等改革,医保经办33个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和跑零次实现率100%。努力打造“医保经办30分钟服务圈”,与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等四家银行开展“医银合作”,向主城区314家银行网点延伸下放高频医保服务事项,进一步方便了办事群众。打通单位参保新模式,突破数据壁垒,在“一网通办”平台实现单位参保登记和首批职工参保登记业务在医保系统数据实时落地,成功率超过90%。稳步推进“互联网+医保”在线结算服务工作。全市有190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1家市属医院和5家区级公立医院开通“互联网+诊疗”医保在线结算功能,符合资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实现“互联网+诊疗”医保在线结算服务。全市63家定点零售药店开通网上购药医保在线结算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医保数字化转型,完善“智慧医保”程序,组建协议网签平台,推广全市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应用,已有7014家医药机构完成医保电子凭证改造,接入率100%,电子凭证激活量960.74万人,激活率85.36%,其中职工医保激活率达89%。

(四)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能力

1.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政策。印发《杭州市医疗保障案件办理规范》和《关于明确杭州市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罚职权的意见》,从委托执法、办案流程、案件联动机制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保障办案流程。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等提升执法效能。

2.加大基金监管执法力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市各级医保部门完成抽查任务26项,执法检查次数1799户次,双随机抽查次数535户次,专项检查次数17户次,即时检查次数1231户次;掌上执法率100%,任务完成率100%,信用规则应用率92.30%。参与跨部门抽查任务23项,跨部门监管率88.46%。围绕提高稽查效率、保障基金安全运行,对欺诈骗保开展全链条打击,暂停拨付153家次,暂停协议119家次,解除协议91家次,处理医保医师55人次;行政处罚30件,移送公安75起;追回医保基金9476.63万元,坚决守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3.提升行政执法专业程度。指导市医疗保障稽查支队从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知识背景等方面统筹优化监管队伍,不断加强医保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执法人员进行岗位类别标注,实行动态管理。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局系统149位工作人员取得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从各区、县(市)抽调人员参与飞行检查,完成2021年度国家局和省局飞行检查工作,统筹安排杭州市飞行检查工作,通过以查带训,提高各区、县(市)的案件查办能力。

(五)强化普法责任,做实法治宣传

1.培养干部学法用法。制发《2021年医疗保障局普法教育责任清单分解表》,抓好普法任务分解落实;组织全局干部参加学法用法培训,邀请专家学者作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讲座,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增强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的本领。邀请法律顾问定期进驻我局,为干部职工提供法律咨询。选派2名干部参加公职律师岗前培训,培养内部法治人才。利用“医保大讲堂”、分批轮训等形式加强对系统内工作人员普法教育。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的宣传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将《宪法》、“两法一条例”、《民法典》宣传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2.开展医保政策法规宣传。线上充分利用微信、短视频、直播等多种宣传载体,线下面向村(社区)、企业、医药机构、学校等广泛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杭州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等医疗保障政策制度。其中,在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中,通过微信公众号和抖音公众号同步推出“基金监管小课堂”13期,发放宣传海报11100余套,宣传手册41600余份,宣传折页39500余份,编制《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文件汇编6900余份。开展线下集中培训、线上竞答,参与人数超过21万人。制作《巧用“加法乘法”,助推〈条例〉宣传》视频,结合基金监管小课堂视频,参加杭州市第五届“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

二、存在的不足

(一)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工作人员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理解不够透彻、把握不够精确、运用不够熟练,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配备不足,无法满足全市1100余万参保人员,7400余家定点医药机构的执法需求,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二)法治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随着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和制度改革的持续推进,政策法规不断调整完善,在日常政策宣传中,覆盖人群不够广泛,政策解读不够生动,专门化、适老化方面仍需加强。

(三)纠纷化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医保涉及民生福祉,群众关注度高,咨询投诉信访源头数量有所上升,工作人员在法治思维、法治习惯运用方面有所欠缺。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思路

我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政策体系,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行政监督,落实普法责任,注重医保法治化、体系化、标准化建设,努力推进我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的领导,提升医保工作法治化水平。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强党对医保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医保法治化建设的各个方面,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正确方向。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工作落实,用自身行动主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培养全体医保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升医保法治建设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监督制约,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动。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开展欺诈骗保集中宣传,加大对飞行检查和专项治理查处问题的后续处理力度,严厉惩处违法违规两定机构。继续创新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在医保基金监管诚信体系建设和第三方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管试点工作基础上,加强制度设计和体制机制建设。

(三)推进简政放权,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效能。深入贯彻落实本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总体要求,以医保职能转变为核心,以业务流程规范为抓手,与“一网通办”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同联动,着力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高医保服务效能,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度、体验度、满意度。

(四)加强医保队伍建设,全面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一是突出重点对象。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学法普法教育。二是突出重点内容。重点加强对新出台的,特别是与医疗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务求熟练掌握。三是突出重点方法。运用培训、讲座、案例分析、现场教学等多种形式,坚持法治培训与业务培训相结合,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五)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不断提升宣传实效。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法治素养。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相关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法律六进”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做好法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政府建设氛围。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