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0MB19370226/2022-0053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1-28
发布单位: 市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医保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8 11:51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市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严格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政办函〔2021〕34号)文件精神,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在“中国杭州”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32条,涉及政策文件、财政信息、医疗救助、基金监管等多个方面。此外,在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杭州医保”发布信息830条,截至12月31日,公众号关注人数94.92万人、总阅读量314.30万次、平均日阅读量8611次、最高日阅读量13.26万次。与杭州日报、杭州电视台等媒体平台合作,对医保重点政策落实情况和群众关切问题开展报道,全年累计报道118次。围绕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西湖益联保”等内容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5次。拍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真人剧、“基金监管小课堂”等小视频,通过改编漫画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主题宣传。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畅通受理渠道,按规定期限做好答复反馈。2021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3件,均通过网络申请,均已按要求答复完毕。其中,依法予以公开1件,部分予以公开2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工作,持续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牵头落实,其他处室(单位)协调配合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报送初审、公开预审、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中国杭州”门户网站为载体,完善本部门信息发布前台页面,增设征求意见收集采纳情况、文字解读、图片音视频等解读、权责清单等显示板块,精准分类医保信息。以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开发网上办事、信息查询、咨询投诉和来访预约等功能板块,让政府信息多跑路,群众查询少跑路。

(五)监督保障情况。贯彻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每月做好公开情况自查自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处室(单位)年度考核,促进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9

11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都有所改善,但受医保工作性质和具体操作经验等因素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和丰富性、公开形式的生动性和专业性等方面还有短板和弱项。2022年,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聚焦业务主线,规范公开标准。坚持把便民、利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出发点和落脚点,对照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内容和程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法定主动公开信息,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权威性。

(二)丰富内容形式,提高信息质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医保政策和措施,开展多元化、多渠道的宣传解读,灵活运用传统媒体平台与政务新媒体平台,探索开发更多通俗易懂、活泼生动的发布形式,逐步提高政府信息的引导力、传播力和影响力,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和实用性,更好地满足社会大众对政府信息的多样化需求。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策理论、业务知识和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深化公开理念,提升工作能力。强化各处室(单位)间的沟通与协作,发挥合力做好公开网站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无。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1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