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663/2022-005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1-28
发布单位: 市园文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8 17:35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现就我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

我局认真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中国杭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方面,本年度我局通过“中国杭州”网站公开政务信息70余条,其中包括日常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建议提案、民生实事等多方面内容。政务新媒体方面,我局本年度已发布580余条图文信息,内容包括园林文物方面重要活动及重点工作信息。

 

(二)依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

我局严格依照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不断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借鉴省、市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模板,规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围绕疑难申请事项,加强部门协作研究,防范法律风险,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截至目前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1例,全部按时办结,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不断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

我局是根据机构改革方案新组建的单位,按照市有关部门关于信息化建设集约化要求,我局不单独建立部门门户网站,相关政务信息通过“中国杭州”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予以发布,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进行。同时根据园林文物政务管理与服务实际,做好与国家、省、市新媒体政务平台系统对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优化政务公开各版块栏目内容,真正发挥政务信息公开的实际效用。

(四)做好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落实落细信息工作责任制度,对拟在局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查和保密审查,统筹做好政务公开和保密工作,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紧紧围绕“五公开”要求,对主动公开目录和事项标准进行梳理,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

(五)始终强化监督保障

我局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做好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依申请公开、行政执法公开等内容的审核更新,保证信息公开规范及时。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与政府公开培训,不断适应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同步做好网络舆情管理,做到专人24小时网络舆情监测,一年出具两次舆情监测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1

0

0

0

0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1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分类有待进一步完善。

2022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做优做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保证发布信息分类有序、及时准确、内容全面、便于获取。健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信息公开专栏的内容审核、日常维护和更新机制,杜绝发布内容混乱、重复等情况。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打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三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维护“中国杭州”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公开平台外,继续拓宽公开渠道,继续保持与主流媒体沟通联络,围绕园林文物重点工作,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实现公开渠道多样化。继续增加工作透明度、保障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公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