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
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时间: 2022- 01- 27 17: 04 来源: 浏览次数:

杭医保〔2021〕81号

各区、县(市)医疗保障(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及省、市政府相关规定,我局对2021年6月30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5件(附件1),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附件2),现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5日起施行。


附件:1.杭州市医疗保障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2.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