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
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时间: 2022- 01- 27 15: 03 来源: 浏览次数:

杭政办函〔2021〕6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办法的通知》(杭政〔2007〕10号)等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垦造水田专项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15〕156号)宣布失效。

本通知自2022年1月23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23日